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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19 10:37:09发布作者:kehu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招标公告 
  根据番发改函[2017]725号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现对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施工进行施工总承包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
二、招标单位: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邬工         联系电话:020-84640765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建达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工    联系电话:020-846201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番禺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投诉电话:020-84892221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
四、项目概况:该项目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接现状金瓯大道,线路全长0.496千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路幅布置为3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7米(机动车)+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径为DN800。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一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招标内容:①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及补充说明,承包本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项目工程施工。
②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发包人另外发包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工程以及发包人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实施总承包管理、协调、配合服务,,总承包服务费由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发包人不另行支付,也不能以任何理由向各工程承包人收取。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施工合同、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
规模:该项目起点接南大干线,终点接现状金瓯大道,线路全长0.496千米,宽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30千米/时,双向四车道,路幅布置为3米(人行道)+7米(机动车)+7米(机动车)+3米(人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径为DN800。主要工程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绿化工程、电力管沟工程、照明工程、交通工程等。(具体数据以施工图纸为准)。
招标控制价:9092809.73元。
六、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七、发布招标公告及报名时间:
1、从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7日23时59分。
2、网上报名时间:2017年8月19日至2017年9月7日23时59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网上报名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与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7年9月11日9时0 0分,截止时间:2017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7F)。
2.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第6开标室(番禺交易部7F)。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 投标人应凭以下资料递交投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提供)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2)填妥并盖章的《广州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格可从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下载。(注:该表中项目负责人、***员须为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在册人员。)项目负责人的使用状态按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准,如出现拟报项目负责人不能被使用而造成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服务系统的,其投标文件由招标人作废标处理。
3.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15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2)投标报名费为100元/标段,报名费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纸质资料评标。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十一、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法律经营。
3、投标人均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许可证;
4、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投标人应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级别资质;
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并持有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B类)。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5、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员不为同一人。
6、投标人在广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建立了企业诚信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为本企业诚信档案中的在册人员。
7、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投标申请人声明》。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盖章的《承诺书》。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项目标后管理红牌警示期内的施工企业不予接受投标(2016年12月12日《番禺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部分施工单位不规范行为的通报》,广州金辉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被红牌警示,有效期为1年);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因在番禺区一项财政性投资项目工程中存在严重违约行为,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不予以接受广州协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参加番禺区财政性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员,项目专职***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6项(除第5点需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外)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市房建和市政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异议受理电话: 020-84612339
地        址:广州市番禺区清河东路319号西副楼六楼611室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民营经济报等法定媒体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十九、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二十、本项目为非电子评标,投标人需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纸质文件及电子光盘。
 
 
 
 
 
 
 
 
 
 
 
 
 
 
 
 
 
 
 
 
 
 
 
 
 
 
 
 
 
 
 
 
 

附件1:
投标申请人声明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及招标监管机构:
本公司就参加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一、本公司保证投标报名及其后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企业公章)<span lang="EN-USstyle='font-family:宋体;mso-fareast-font-family:楷体_GB2312;mso-hansi-font-family:"Times" new="" roman"'="" style="outline: none">
.附件二:
 
承诺书
致广州市番禺区基本建设投资管理办公室:
若我方成为“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的中标单位,我方郑重承诺,将切实完成以下工作,若不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以下任何一项工作,可视为我方放弃本次中标资格,招标人可另择中标单位:
1、中标公示完后1个工作日内缴交中标服务费。
2、在招标代通知的时间内,派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法人授权委托证明及时收取中标通知书,收到中标通知书后2个工作日内提交按照招投标文件、答疑纪要及有关补充说明、通知拟写的合同稿及其电子文件给招标人。
3、我单位合同签订负责人收到招标人已审定的合同正式稿后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送给招标人。
4、招标人通知领取已签订的合同文件后2个工作日内领取合同文件。
5、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缴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
6、我方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招标人提供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且我方保证在工程施工中我方派出的工程技术管理人员及工人可满足本项目的需求,否则招标人可按合同的相关条款对我方进行处罚。
7、我方承诺,严格按照上述1~6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若不能按上述1~6项要求办理相关工作,我方自动放弃中标人资格,接受相关条款处罚。
8、合同签订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保持电话联系畅通。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合同签订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合同签订负责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
(番发改函【2017】725号)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pdf

金瓯大道-招标公告(终版)改8.17.doc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施工招标文件范本(终版)8.18.doc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001[2017-8-17 10:07].xml

ei金瓯大道图纸.rar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001[2017-8-17 10:07].xml

番禺区南村镇金瓯大道工程施工合同范本(终版).doc

附件3:招标控制价公布函-100万以上.doc

客服经理:

18932913200

客服经理:

13143641678

客服经理:

13681483240

招商加盟:

15373923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