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记者 本站编辑 发布时间: 2017-08-18 11:05:11
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项目已由 “江项目办【2017】26号”文落实前期工作经费。项目业主为:江孜县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县政府自筹。招标人为:江孜县人民政府。现决定对该项目前期工作部分的规划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规划设计单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项目名称:江孜县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修编项目;
(二)规划设计内容:城市规划区和城市集中建设区范围依据实际需求划定。
(三)资金来源:县政府自筹;(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项目规划设计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执业资格。
(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四、投标报名
投标申请人于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8月24日,每日上午10时30分至12时30分;下午15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前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并统一装订成册)到日喀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一)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
(二)企业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
(三)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及其类似工程业绩证明;
(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且具有为实施本项目所**的流动资金);
(五)区外投标企业需提供进藏备案证书;
(六)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5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09月08日下午15时30分(北京时间),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