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至班戈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错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项目招标公告
时间:2017-08-18来源: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招标编号:HNZT-XZZB-2017201
1.招标条件
西藏自治区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至班戈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错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已由藏交发〔2017〕358号、藏交发〔2017〕53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从农发行PSL贷款资金中解决,招标人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
2.1.1
A线、西藏自治区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至班戈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和那曲地区班戈县境内,项目起点(K34+000)位于纳木错环湖公路(当雄县县城至纳木错湖段)终点,路线沿纳木错湖东岸,翻越达果山,经年布村后跨青龙曲河至青龙乡,止于那曲地区班戈县,路线全长168.799公里。
B线、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错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境内,项目起点K0+000与G109线(K3710+100)形成T形交叉,路线终点K38+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8.74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
2.1.2技术标准
A线、本项目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30公里/小时,路基宽7.5米,行车道宽6.5米,路肩宽2×0.5米(路缘石=培土路肩)。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B线、本项目全线按三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8.5米,行车道宽7.0米,路肩宽2×0.75米。全线新建桥涵设计荷载公路--Ⅱ级。
2.1.3服务期与业主签订的合同为准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招标范围:
A线、西藏自治区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至班戈县城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和那曲地区班戈县境内,项目起点(K34+000)位于纳木错环湖公路(当雄县县城至纳木错湖段)终点,路线沿纳木错湖东岸,翻越达果山,经年布村后跨青龙曲河至青龙乡,止于那曲地区班戈县,路线全长168.799公里。
B线、西藏自治区S206线当雄县城至纳木错湖乡段公路改建工程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境内,项目起点K0+000与G109线(K3710+100)形成T形交叉,路线终点K38+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相接,路线全长38.74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
以上两个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土地预审报告、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四个专项咨询服务。
2.2.2标段划分
标段划分
服务内容
里程长度(公里)
一标段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A线:起点(K34+000)位于纳木错环湖公路(当雄县县城至纳木错湖段)终点,路线全长168.799公里。
B线:起点K0+000与G109线(K3710+100)形成T形交叉,路线终点K38+265.606止于纳木湖乡,与拟建项目纳木错环湖公路(纳木错湖至班戈县段)公路相接,路线全场38.745公里(包含长链559.324米,短链80.024米。
二标段
水土保持方案
三标段
土地预审报告
四标段
地质灾害评估报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各标段的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依法注册成立并合法运作的独立法人;投标人具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资质证书等;
3.1.1本次招标各标段资质、业绩、人员分别要求如下:
一标段:投标人需具备环境影响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2年8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环境影响评价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开始至结束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二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2年8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土保持方案编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开始至结束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标段:投标人需具备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2年8月以来)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测绘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测绘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测绘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开始至结束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乙级及以上资质,要求近五年(2012年8月以来) 独立完成过两项累计100公里及以上类似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企业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须同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人员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至少一项二级及以上类似公路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并提供项目开始至结束的业绩证明材料,参加本项目至少有5名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的专职工作人员。
业绩要求:需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投标人提供虚假业绩,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招标人及招标代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以上所有人员需提供社保机构加盖公章的社保三险(养老、医疗、工伤)证明材料(近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企业近三年(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3 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人员和业绩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投入人员和公司业绩一致,不得调整。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为失信被执行人,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中的规定,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近5年内(若投标单位自成立之日起不足5年,则投标单位以成立之日为查询起始时间即可,人员查询须查询近5年)不得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正本中需附投标人注册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实行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8月22日每日09时30分至12时30分,15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不休),在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拉萨市扎基南路13号政法委院内2排2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若为三证合一的,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企业近三年(2014、2015、2016)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企业资质证书、单位介绍信、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检查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对于已开通“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平台”的省份,投标人提供检察机关网站下载打印的“查询结果告知函”视为原件。经办人须为本公司自有人员,同时应该提供该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三险证明(医疗、养老、工伤,社保机构加盖公章)、本公告第3款所要求的证明材料和人员相关证书及身份证明、专业证明原件以及上述资料复印件装订成册(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截图,书面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关联关系情况表,上述报名资料均盖单位公章,到现场报名购买招标文件。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以投标报名时间的顺序早者优先。
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000元,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召开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视自身情况自行前往踏勘。
6.2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西藏商报》、中国采购与招标网(网址:http://www.chinabidding.com.cn、西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网站(www.xzjtt.gov.cn)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西藏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拉萨市扎基南路13号政法委院内2排2号
邮政编码:850000
联系人:罗莹
电话:0891-6225510
湖南中投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1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