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CSJS2017-0974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房建市政 所属行政区域 长沙市
发布日期:2017-08-18 点击数:561 【打印】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标段 已由 发改基础【2017】49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及企业自筹。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东区、西区)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标段
2.2 建设地点: 长沙市
2.3 建设规模:长沙市轨道交通6号线工程中段(枫林路站~东四线站),西起岳麓区枫林路站,东至长沙县东四线站,线路全长30.35km,设23座地下车站,换乘站10座。其中文昌阁站至东郡站(7站6区间)已纳入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相关土建施工、交通疏解及管线迁改项目已于去年完成招标。本次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招标范围为除文昌阁站(含)至东郡站(含)之外的6号线工程中段剩余部分的交通疏解施工项目,总造价约5.75亿元。
2.4 工程造价:本标段工程估算约2.25亿元。
2.5 工期要求:暂定33个月,招标人保留工期调整的权利,工期调整后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并承诺承担因工期调整所发生的相关费用。
2.6 质量要求:(1)性工程:**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优良。(2)临时性工程:**符合建设部发(92)《市政工程质量等级评定标准》及补充规定,质量等级达到合格。
2.7 保修要求:市政工程按国务院[2000]279号令相关规定保修。
2.8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包括但不限于枫林路站-东四线站新建共16站17区间(文昌阁至东屯渡地下配套工程土建工程7站6区间除外)的站点和区间施工期间的道路(含临时道路、道路恢复);交通设施(临时及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等);排水管、非公共区域绿化(含树木移植、恢复);道路回填及管线改迁的沟槽土方开挖(含探槽)、砌筑及回填工程等;因疏解工程造成的地面建构筑物的拆除及恢复。具体为:
1、交通疏解影响范围内的人行道、绿化带、广场的拆除与临时道路修建;车站主体顶板50cm以上及各附属结构上方的回填;对于现阶段无法探明,而车站施工时不可避免需要拆除的车站邻近社区零星进出管线的拆除及恢复;人工探槽、围挡范围外临时道路修补;区间联络通道、盾构端头及其它不利条件下需要进行的地面加固及恢复。施工完成以后的道路恢复(含路基、路面)。
2、疏解道路指示牌、标线、交通信号灯拆除及恢复;平安城市摄像头、各交通微循环的交通设施、施工提示区域标志、施工过程各站点黄闪灯、锥形桶、水马、防撞桶等交通设施;交通疏解恢复时,电视监控和电子警察等高清设备安装。
3、拆除路灯设施的管线沟槽土方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电力管线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给水、燃气、通信等其他管线的沟槽开挖、回填及路面恢复;排水管道沟槽开挖、管道敷设、回填及路面恢复;车站施工影响范围内的井盖、井座更换及维护,消能井、化粪池、通信引入井等车站围护结构外围小型构筑物实施;非公共区域绿化、非公共区域树木、亮化装饰及喷淋系统的拆除及恢复。
4、受施工影响需要拆除与恢复的地上构建筑物包括:交警岗亭、报刊亭、治安岗亭、周边物业所属管理用房、道闸、广告牌、各类招牌。
注意: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除园林局认定的公共区范围以外的绿化迁移部分,根据费率招标原则,工程量按实计算,终以审计部门审定为准。
2.9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一标段(东区):桐梓坡路站(含)-文昌阁站(不含)、东郡站(不含)-东西线站(含)+出入段线,共7站8区间。
2.10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2.11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企业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含)以上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3.3 企业具有有效施工企业***许可证,***许可证处于有效期;(本项目适用此条)
3.4企业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 (入围工程业绩较类似项目经历在时间和规模上可适当放宽)
3.5 关键岗位人员要求:
3.5.1 本项目关键岗位人员采用分阶段配备,本次投标及施工准备阶段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 1 人、技术负责人 1 人、施工员 2 人、***员 2 人、质量员 2 人。同时,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后续关键岗位人员按湘建建〔2015〕57号文及业主要求配备。且关键岗位人员不得有在建项目,不接受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和总经理作为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
3.5.2 拟任项目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证。项目负责人近 / 年(以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 / 个月内为有效)至少承担过零个一个施工入围工程业绩,具体要求: 2014年1月1日以来已竣工的单项合同金额1亿元(含)以上的市政道路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
3.5.3拟任的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工程相关的****及以上职称;
3.5.4施工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员取得***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员取得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质量员岗位资格证书;以上资格证书均应在有效期内;
3.5.5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省内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
3.6 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员、质量员**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连续3个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
3.7 入围工程业绩有效时间以竣工验收资料上建设单位签署的日期为准。入围工程业绩证明资料提供中标通知书(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施工合同及由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设计方四方共同盖章认可的竣工验收证明<或经建设工程质量监督部门签字确认的竣工验收备案表>;
3.8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9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0 其他要求:(1)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2)中标原则:同一投标人可以同时参加本项目两个标段的投标,但同一投标人多只允许中一个标段;若同一投标人在两个标段中同时排名**时,则须选择中标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若出现其排名**的两个标段中标金额相同的情形,则须选择暂定合同总价金额大的标段为其中标标段,其放弃的标段由排名其后的中标候选人替补。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长沙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管理规定》(长住建发[2014]259号 )中规定的“ 综合评估法(Ⅰ) ”办法,其中投标报价评审采用“ 附表6(1) ”。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捌拾万元整(¥800000.00元);
5.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5.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以投标人自身的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5.4请投标人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并在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
5.5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5.6投标人应按照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5.7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5.8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7 年8月 18 日起(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清单及招标控制价。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招标控制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 2017 年 8 月 23 日(含)17:00时(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形式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答疑专区对应项目中)提出。疑问不得透露单位和个人信息,不得出现投标单位名称;
6.3 答疑文件、招标文件修改澄清文件将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网上发布,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概不负责;
6.4投标人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上下载招标控制价文件及其相关资料。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1 日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相应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网站发布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www.bidding.hunan.gov.cn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
《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
9.招标人补充其他内容
9.1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网(www.csjszbb.com)或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制作本项目投标文件所使用软件版本号: 电子招投标系统V4.3.0(施工投标版)2017-08-03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
通过以上途径下载的招标文件为GEF格式,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GEF格式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造价师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数字证书专区相关信息。
“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及专用U盘、CA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办理地址: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电子招投标软件办理咨询处,咨询电话:0731-89938882(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
9.2根据长发改【2013】197号文精神,本项目投标人资格审查和投标文件评审一律以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公布信息作为依据,投标人应当及时按《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的通知》(长发改[2012]816号)文件规定办理完成长沙市投标人基本信息库入库工作;投标截止时间前须录入并可登陆查询,库内无相关信息的或未在投标文件中附其扫描件的,将被评审为不合格或记零分处理。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原件的以招标文件要求为准。
9.3根据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规范使用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的通知》的通知(湘建监督[2016]111号)文要求,投标人基本信息入库时不需提供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投标人应对其资质证书复印件和原件的一致性负责。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可通过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二维码查询企业资质情况。
10. 招 标 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六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1.本项目行政监管
长沙市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731-848986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