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包头市人大常委会预算联网监督应用系统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25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9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供应商须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包括计算机软硬件技术开发,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网络工程、电子化设备等;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 3.供应商需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资质、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信息安全服务资质、CMMI认证证书、IT服务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行贿犯罪记录; 6.供应商须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采购动态”或“供应商采购指南”中填写“包头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准入申请登记表”注册审核通过,查询状态为“有效”。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离退休服务中心
采购人地址:
采购人联系人: 乌丽梅
采购人联系方式: 226808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包钢九中公寓楼503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0171665905250096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包头西友谊大街支
项目负责人: 徐巍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279971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元)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8日 999,500.00 北京市太极华青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北京市西城区北三环中路23号燕莎盛世大厦五层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蔡绍姬 赵耿民 贾晖 武美琴 邬丽梅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机关事务中心/离退休服务中心、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包头市金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