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内容:变更理由:依据门头沟区永定镇岢罗坨、秋坡、石佛村A、B、C地块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场地平整工程)监理资格预审文件**章资格预审须知第三条**款之规定:“当报名的投标申请人不足7家时,不再进行资格预审,报名截止后,将向投标申请人直接发放招标文件,评标时采用资格后审。”因本项目截止到2015年12月8日16时00分,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数量不足7家,故不再进行资格预审。向已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投标申请人直接发放招标文件,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变更事项: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2015年 12月9日 9时 至2015年 12月14日16时领取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前台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14时00分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601会议室项目联系人:杨伟联系方式:18901171029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申请人资格要求: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1)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资质(2)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且具有总监任命书。(3)申请人同时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本项目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申请人需提交资料:投标申请人报名要求:本项目不接受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的报名,请按规定在报名时由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本人携带如下材料——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②企业资质等级证书、③企业近三个月(2015年9月至11月)社保缴纳记录和依法纳税记录复印件加盖公章;④项目负责人相关执业证书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加盖公章;⑤项目负责人在报名截止日前5日内由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交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现场核验)及复印件;⑦投标人认为能够证明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其他证明材料。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12月9日 9:0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5年12月9日 9:00 至 2015年12月14日 16:00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整
招标文件购买地点: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开标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4:00
开标地点: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备注:本公告同时在北京市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bjztb.gov.cn)发布。
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9日 13:30 至 2015年12月29日 14:00
招标人联系地址:门头沟区北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石龙南路15号
邮编:102300
联系人:唐晓军
联系电话:010-60868687
传真:
电子邮件:
招标人代理机构联系地址: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北二条13号7幢6层
邮编:100190
联系人:杨伟
联系电话:18901171029
传真:
电子邮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