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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校舍安全提升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21 16:08:25发布作者:kehu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宁河施工[2017]08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校舍安全提升工程 已由 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宁审批政投[2016]8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为 239.96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人民政府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概况: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总投资239.96万元,总建设规模7960.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俵口小学、俵口中学、兴家坨小学、洛坨小学、后辛小学和兴家坨中心园等6所校舍屋面聚苯板更换面积为1990.75平方米,罗马柱拆除更换铁艺509.26米、罗马柱基础墙粉刷509.26平方米、围墙拆除及粉刷5460.54平方米、原基础墙拆除50米。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项目概况: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校舍安全提升工程,总投资239.96万元,总建设规模7960.55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为俵口小学、俵口中学、兴家坨小学、洛坨小学、后辛小学和兴家坨中心园等6所校舍屋面聚苯板更换面积为1990.75平方米,罗马柱拆除更换铁艺509.26米、罗马柱基础墙粉刷509.26平方米、围墙拆除及粉刷5460.54平方米、原基础墙拆除50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9月25日 至 2017年10月2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 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 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标段项目部配置包括:(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 ;(2)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专业不 限,并同时具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3)技术负责人 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4)正、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 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具体人员应按建筑【2012】141号文件规定和津建筑[2012]1091号文件规 定配置并详见招标文件,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21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5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5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28日至2017年09月01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21-B四层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人民政府(公章)

法定代表人:杨志霞(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俵口镇

邮政编码:300351 联系人:王学静 电话:13920743175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东方瑞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陈敏(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新北路4668号滨海创新创业园21-B四层

邮政编码:300450 联系人:董贵佩 电话:022-66351617

传  真:/

日期:2017 年 8 月 21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宁河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陈熙

电话:69570911传真:69570911电子邮箱:chenxi821028@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县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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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加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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