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井陉县公安局业务技术用房项目空调通风工程
项目编号:HBJC(2017)-099
采购人名称:井陉县公安局
采购人地址:井陉县微矿路99号
采购联系人联系电话:杜志永82099626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佳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余桃果 0311-82913228
采购内容: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工 期:10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安装企业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所规定的供应商资格;
2.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3 具有空调能力的制造商授权的产品代理商;
2.4提供螺杆机组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一制造商同一品牌的机组,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参加投标的,则制造商不能再委托代理商参与本项目投标,否则招标人可能拒绝该品牌产品的所有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报名时按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只接受**家单位报名投标。
2.5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本地化服务能力,配有较强的技术队伍,能提供快速的售后服务响应;
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单位报名时须携带:
1、投标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许可证(副本原件);
4)拟派项目经理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原件);
5)检察机关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
6)所投品牌需为国产知名品牌投标人需出具厂家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认证、ISO18001职业健康管理认证原件;
7)代理商投标需具有厂家提供的产品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及提供设备厂家的《拥有工业品许可证书》原件;
8)如是联合体投标的出具联合体协议书;
9)外省企业须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可以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注:如投标人为代理商除须携带以上证件外还须携带制造商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装订成册验原件留复印件2套并加盖单位公章,证件不全者不予受理。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7年8月21日-2017年8月25日(9:00—11:30,14:30—17:00 (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石家庄平山县建设北大街9号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委托人领取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
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 9:30
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3日 9:30
开标地点:井陉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项目联系人:余桃果
联系方式:0311-82913228
传真电话:0311-82913228
本公告发布媒体:河北省政府采购网、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备注:本项目禁止分包、转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