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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21 18:19:21发布作者:kehu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发布时间:[2017-08-21]      

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区一期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JTZB20171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高新技术企业孵化园区一期工程已由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长经经发审字【2017】8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长春兴隆综合保税区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勘察、设计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总用地面积4.86公顷,总建筑面积106311.78平方米,其中地上高新技术企业研发用房面积75328.45平方米,地下停车库建筑面积30983.33平方米,建筑限高24米;

2.2建设地点:东至丙八路、西至甲一路、南至空地、北至双创中心;

2.3计划投资:30000万元;

2.4招标范围:岩土勘察、建筑方案设计、建筑单体施工图设计、室外场地设计以及区域配套管网设计及规划总平面设计;

2.5服务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20日内完成全部合格的勘察、设计成果;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1个标段;

2.7质量标准:按照相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要求,进行勘察、施工图设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类(岩土工程勘察)****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拟派本项目的勘察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执业资格或相关****工程师职称,近三年(2014-2016)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勘察负责人;设计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或建筑工程相关****职称证书,近三年(2014-2016)内主持过一项及以上类似工程的设计工作。

3.3近三年(2014-2016)完成过同类或类似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时请携带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牵头人及各自分工),联合体的牵头人须为设计单位;

3.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外省入吉企业需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备案方可报名(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拟派出的设计、勘察项目负责人**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

(3)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投标需提供)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6)设计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勘察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入吉企业及注册人员官网截图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外省入吉企业);(联合体投标均需提供)

以上证件及资料的复印件需加盖本单位公章,联合体协议书需加盖联合体各方公章及法人章,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被授权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整个招标过程不得更换被授权人。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8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1日10时0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开标室(东方广场,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8万元;

5.4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媒介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投标办公室

地址:长春市吉林大路6188号

邮编:130031

联系人:张亚志

电话:0431-89272411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嘉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8777号

联系人:彭浩

电话:0431-8537036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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