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项目三标段
发布时间:[2017-08-21]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GMGITC-JL-170814
1.招标条件
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项目以长发改审批字【2017】3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县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三标段的施工进行**次公开招标,选取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白县城城市风貌改造项目三标段
2.2项目概况:本标段改造范围为商务局办公楼至福楼小区道北8号综合楼。
2.3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 建设地点:长白县长白镇长白大街;
2.5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日-2018年7月1日,总工期285日历天
2.6质量目标: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标准且符合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规定及规范,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本次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省市相关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及具备***许可证(副本)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3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一项;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有良好的社会声誉,无质量及***事故;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经办人**是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法定公休日除外),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00(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许可证、开户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外省企业入吉备案登记的证明材料、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的身份证、人民检察院开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书、企业注册地行业管理部门开具的三无证明(无拖欠农民工工资、项目管理人员无在建工程、企业无政府不良行为记录)(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到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宽城区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1802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是2017年9月13日上午9时00分,地点为长白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长白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东侧—鸭绿江大街88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相应数额的投标保证金;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张金堂
联系电话:15500216608
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 号建设大厦1802室
联系人:赵盼
电话:0431-8801805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