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21 原文链接
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
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院迁建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内发改社字〔2013〕1711号)、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内建设〔2013〕456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财购准字(电子)〔2016〕2377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部分财政资金、部分自筹。采购人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该项目的建筑智能化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项目名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
2.建设地点: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西把栅乡合林村村西与东鼓楼村地界结合部。
3.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99518平方米,框架剪力墙结构。病房综合楼,地上十五层,地下一层;裙房为门诊医技楼,地上五层,局部四层。
4.本工程投资额:约2791万元。
5.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纸范围内建筑智能化工程,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7.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评标准,达到总承包人最终质量目标,并有义务配合总承包人实现整体工程质量奖项。
三、投标人需符合的要求
1.资质要求
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投标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行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3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或建筑智能化工程设计与施工一级资质,执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
1.4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1.5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和重大工程质量安全问题;
1.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财务要求:具有2015、2016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3.业绩要求:近五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工程项目(类似工程项目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单项合同额为18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智能化工程项目)。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需提供近三年诉讼和仲裁情况表或关于近三年无诉讼和仲裁的承诺;
4.2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近三年无不良行为记录的承诺。
5.项目经理资格: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如使用临时建造师证,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取得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 (建办市〔2013〕7号)及《关于取得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执业管理的通知》(内建建〔2014〕24号)文件。
6.本次招标对于投标人的技术、标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其他要求
7.1投标人需提供关于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承诺;
7.2投标人需提供关于拟派项目经理无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承诺;
7.3投标人需提供关于自觉遵守与维护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市场秩序的承诺。
8.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注:1.以上所要求的条件必须同时满足;
2.上述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近三年时间要求:2014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三年;
4.近五年时间要求:2012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23日,即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前五年;
5.拟派项目经理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指在本招标项目以外的招标人向本项目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期间(以中标通知书和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合格的书面材料的落款日期为准),若该中标通知书载明的项目经理为本招标项目拟派出的项目经理,且过程中未依法依规履行项目经理变更手续,本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日期前未完成竣工验收的,即认定其有在施建设工程项目;
6.其他相关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7年8月23日至2017年8月28日(节假日不休息),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不再受理。
2.获取地点: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一部(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3.招标文件获取时需要提供的资料:提供投标单位介绍信原件两份(格式见附件)及两套下列证件的复印件(A4纸),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装订成册,资料提供不全者,不允许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或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正本或副本;
(3)企业税务登记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或副本(三证合一除外);
(5)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与税务登记证实行“三证合一”的执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5〕50号)。
4.招标文件出售:售价人民币1200元/份,售后不退。
5.图纸复印费:另行通知。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中规定时间为准。
2.递交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街104号)。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期限和媒介
1.公告发布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8日
2.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nmgp.gov.cn)、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http://www.nmgztb.com)、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 购 人: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文化宫街
联 系 人:陆玉兰
联系电话:0471-6351331
招 标 人: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地 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15号建设大厦A座12楼1218室
联 系 人:韩兆辉、辛梦瑶
联系电话:0471-5183538/5183524
代理机构: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大学东街亚辰商务中心14楼
联 系 人:郭媛媛 李唐玲
联系电话:0471-4675101或4675104/105转8010
传 真:0471-4675101
电子邮箱:nmcxzb@163.com
附件:介绍信
内蒙古自治区本级政府投资非经营性项目代建管理局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1日
附件
介绍信
内蒙古存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兹有我单位 同志(身份证号: )前往贵单位购买内蒙古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迁建工程项目建筑智能化工程招标文件,请接洽。
圆角矩形: 派出人员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圆角矩形: 派出人员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投 标 人: (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