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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二次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1 18:51:33发布作者:kehu

招标编号:HTWZ2017-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已由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以《铁道部、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88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因一次招标公告发布后,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足三个,本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现进行公开二次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本项目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和鄂尔多斯市境内。线路自呼和浩特枢纽引出,经呼和浩特市市区、土默特左旗、托克托县,跨黄河后,经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大路新区,设大路西站后向西至本线终点DK104+000,线路正线全长89.561公里;同步建设前朱堡至呼和浩特东联络线,线路长度38.386公里;前朱堡至呼和浩特南站联络线,线路长度11.55公里。新建呼和浩特至准格尔铁路引入呼和枢纽相关工程,呼和浩特东站至前朱堡站联络线工程,具体包括:呼和浩特东站(不含)至前朱堡站(不含),K646+676.845~DK12+250,线路长度38.371km;集包双线改建,K646+811.41~K651+900,线路长度5.088km;K652+500~K655+800,线路长度3.307km;集包左线改建,K669+100~K672+738,线路长度3.653km;集包右线改建,右K665+600~右K670+700,线路长度5.117km;呼哈专用线改建,HHK650+700~HHK651+900,线路长度1.2km;集包**双线改建,K673+500~集包DK674+160,线路长度0.633km。 既有集包线与台阁牧站疏解工程,包括既有集包线瓜房子站(不含)至台阁牧站疏解线,集包K672+738.00~集包K674+400,线路长度1.662km,总投资为210000万元。本次招标的物质需要在呼和枢纽工程呼和浩特东(不含)~呼和浩特站集包场~呼和浩特西站~台阁牧站自动闭塞区段增设区间综合监控系统实现区间逻辑检查功能。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招标物资供应经验的商,营业范围包含所投物资设备;如果招标公告附表中投标人资格条件内注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厂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未注明接受代理商投标的包件,不接受代理商进行投标。

3.1.2能力要求:具有投标产品能力证明;有相应的技术人员和符合***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设备;

3.1.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3.1.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

(1)具有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其产品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

(2)投标产品具有检测、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3)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保证用于本工程的技术完整性;

3.1.5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产品具备近三年在铁路或***类似工程成功运行业绩;对招标物资的其他资质条件要求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1.6履约信用要求:具有有效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资格条件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3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物资的制造商及其代理商或同一制造商的两个及两个以上代理商,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8 月 26 日至2017年 8 月 30 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呼和浩特市车站东街游泳馆院内培训中心二楼226室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许可证副本及附件和购买人身份证、供货业绩证明及其***运行的用户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标书款银行汇款凭证领取招标文件,不提供招标文件的邮寄。

4.2 一次招标公告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如果继续参加购买招标文件包件的投标,无需再次购买招标文件,但应书面向招标人进行确认(发送确认函至zbgshhb@163.com),并换取二次招标的招标文件,按要求参加投标。否则,视为放弃投标,招标人将不予接收其投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见招标公告附表,售后不退。

4.4 招标文件费用收取方式:电汇。投标人应确保在领取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汇至指定的账户,在汇款时**注明招标编号和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及其他形式的付款方式。

标书款汇款信息:

开户名称: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银行账号:1100922114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 9 月 21 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9 月 21 日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室(呼和浩特赛罕区大学东街104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铁路建设工程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呼和浩特铁路局呼和枢纽改造建设指挥部

地    址: 呼和浩特市车站西街47号

邮    编: 014300

联 系 人: 骆云

电    话: 0471-2246385

传    真: 0471-2246385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21号海育大厦16层

邮    编:100000

联 系 人:杜占辉、张成华

电    话:18612863614、18600797156

传    真:0471-2241352

电子邮箱:zbgshhb@163.com

   

2017年8月 2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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