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17-08-21 原文链接
锡林郭勒盟锡林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二水厂工程
配水管线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H-1707-XLPS-SG
一、招标条件
锡林郭勒盟锡林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二水厂工程已由锡林郭勒盟水利局以锡水发[2016]322号文批准,招标人为锡林郭勒盟锡林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水利基金及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配水管线工程施工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锡林浩特市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2座1000m³高位水池,2.5km 2*DN500 PE配水管线,7.4km 2*DN400~450 PE配水管线以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建安工程的施工。
3、计划工期:2017年9月20日-2017年11月30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及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许可证和省、部级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管理人员的***考核合格证。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金桥开发区世纪东街华渊春晓小区2号楼1单元1201室)购买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办理,需查验下述证件及证明文件,下述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二份),对合格者出售招标文件。
①企业营业执照的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副本、税务登记证的副本(或“三证合一”版的营业执照)
②企业资质证书的副本(新版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即可);
③企业***许可证的副本;
④拟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考核合格证书;
⑤企业开户许可证;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5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六楼开标厅(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大学东路104号)。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 发布公告的媒介
此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和内蒙古招标投标网(http://www.nmgztb.com.cn/)和内蒙古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服务中心网上同时发布,其它媒介转发无效。
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锡林郭勒盟锡林河供水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林春元
电 话:13848598258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邮 编:100005
联 系 人:郝冬梅
电 话:15848158464、18947155200
传 真:010-65180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