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项目10kV正式电工程设计招标
招标编号:JLZB-17GNS007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项目10kV正式电工程设计招标已由长高发改字【2016】120号文件决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工程名称: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项目10kV正式电工程设计招标;
2.2项目位置:长德新区,甲三路以南,乙五路以北;
2.3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及方案设计周期15日历日;施工图设计30日历日。
2.4招标范围:东北亚(长春)国际机械城一期项目10kV正式电工程设计部分;
2.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变电工程、送电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作能力。近三年有类似工程业绩。
3.2、项目负责人要求具有电力相关****工程师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及个人(包括从业人员)投标。3.5、外省投标企业应按吉林省相关规定(参考吉建管【2016】1号文件)办理入吉备案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
3.6 招标人将对投标人有无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如发现,否决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22日至2017年08月2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招标文件费以对公账户汇款至招标公司账户。确认收款后到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供应商服务大厅(长春市平泉路1427号吉林电力培训中心1号楼1楼)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现金付款)。
4.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86元/本。
4.3 不办理邮寄招标文件业务。
4.4需要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单位,购买招标文件时需要提供专用发票开票信息,并加盖公章,否则只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另请将【单位名称、纳税人识别号、注册地址、固定电话、开户行、帐号、手机号】信息用可编辑的word文档或在邮件正文编辑完以单位全程为标题发送到3124623661@qq.com邮箱不要发图片、扫描件。以上信息一定要与单位财务人员核实,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如因所提供错误信息导致发票错误本公司概不负责,且不予更换。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12日09时30分,请各投标人在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长春市清华宾馆3楼中会议室(地址:长春市朝阳区清华路95号,电话:0431-85596666)。不接受邮寄方式提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开标日期:2017年09月12日09时30分。
5.4开标地点:长春市清华宾馆3楼中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长春高新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德新区长德大街1号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徐勇
电 话:0431-81187023
招标代理机构:国网吉林招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平泉路1427号
文件购买:赵国顺
联系电话:0431-85794725
技术咨询:徐晓明
联系电话:18514328289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人民大街支行
账 号:4200200719000009536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德新区管委会、长春市客户电力工程交易中心
2017年0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