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采购人 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
子包编号 分包1 子包名称 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分包1
项目区域 山西省 交易分类 政府采购 - 服务类
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谈判公告
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受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委托就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报价人参与谈判。
一、招标编号:BFZG2017FW032
二、项目名称: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三、项目概况:国道108线K969+443处汾河大桥位于运城市新绛县境内,在原桥下游新建12-30m预应力混凝土T梁桥,汽车荷载为公路-Ⅰ级,桥梁宽度为12m,按公路二级标准80km/h设计速度改移桥头引道,增设1-7m箱通供护堤路通行,同时完善排水防护、交通安全等设施。待施工完成后,拆除现有10-20m钢筋混凝土T梁桥及1-6m实心板桥。
四、采购内容:
1.本次招标共1包,报价人所报项目必须完全响应本谈判文件所列示内容。
包号
项目名称
公路等级
预算金额(元)
1
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
二级
200000
2、招标范围:运城境内国道108线汾河大桥改造工程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具体报价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谈判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3、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完成
4、服务地点:运城市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具有水利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在人员等方面均能满足本项目防洪报告编制要求的单位均可参加本次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的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的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资质证书(副本)
5.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6.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7.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8.2016年度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出具的审计报告;
9.报价截止日前公司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
10.报价截止日前公司最后一次依法缴纳社保的凭证;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2.以上资料需要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复印件壹份需加盖公章、电子版一份为原件扫描件按顺序扫描成一个PDF或word文档,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到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21层。
注:如提供新版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只提供营业执照即可,不需要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
(8:30-11:30,15:00-17:30)
2、发售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21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及递交地点
1、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7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谈判截止时间后送达或所提交的文件将被拒收。)
2、报价文件递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21层会议室
九、谈判时间及谈判地点
1、谈判时间:
2017年8月25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谈判地点: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21层会议室
3、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仪式。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山西省公路局运城分局
地址:山西省运城市盐湖区红旗西街625号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电话:0359-2054025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北方建设工程招标代理中心(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太原市迎泽区双塔东街36号时代国际B座21层
联系人:巩先生、王女士
联系电话:0351-2170223或2830184
邮箱:sxbf01@163.com
本项目公示期:
2017年8月22日至2017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