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3日发布的塔城市2017年农村公路改建工程(第三批)监理招标公告,现做如下补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具备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取得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颁发的《新疆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信用信息备案证书》并在有效期内,具有类似业绩,监理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
3.3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可同时购买多个合同段的招标文件,但多只能中一个合同段,且不接受监理工程师、路基工程师、结构工程师、路面工程师、试验检测工程师重复报名。
3.5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塔城市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5.4投标人在送交投标文件前,每个合同段应一次性提交壹万元人民币(¥10000.00)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
新疆能实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17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