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详细情况
工程编码 130532170032-001 所属地区 平乡县
工程名称 平乡县李杨村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建设单位 平乡县李杨村小学
工程地点 平乡县李杨村小学院内
建筑面积 1075.5 平方米 招标性质 施工招标
工程招标范围 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招标代理单位 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投标资质要求 必须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
(或同专业更高级别资质。资质管理规定另有要求的,从其规定。)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合同估算价 132.0189 (万元)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审查文件价格
招标文件价格 500 元
文件发售地点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 尹占昊 联系方式 0319-7860910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 2017-08-24 08:30:00 公告发布截止时间 2017-08-30 17:30:00
报名开始时间 2017-08-24 08:30: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08-30 17:30:00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2017-8-24至2017-8-30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内容 招标公告
招标人及工程名称:平乡县李杨村小学、平乡县李杨村小学教学楼及附属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平乡县发展改革局以平发改审字(2017)4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平乡县李杨村小学,建设资金来源上级专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资金145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平乡县李杨村小学院内
2.2建设规模:教学楼建筑面积1075.5平方米,砌体结构,地上二层;消防水池及泵房一座,混凝土结构。
2.3 计划工期:161日历天。
2.4质量标准:竣工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经审查合格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工程施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3.4投标单位没有违章查处和限制投标的情形,近一年无不良记录,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邢台建设网违法行为记录(黑名单)(www.xtjsj.gov.cn)进行核实。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先在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建设工程投标报名系统报名后,提供以下资料到平乡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联系人:尹占昊,联系电话:0319-7860910。
4.1.1如授权委托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及养老保险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如法定代表人领取招标文件,须持法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及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2网上报名回执单加盖单位公章;
4.1.3企业注册所在地或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1.4外省企业提供《建筑业企业进冀备案证》或在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www.hebjs.gov.cn进冀建筑企业基础信息查询该企业进冀信息。
4.2招标文件领取领取时间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期间每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发布公告的时间及媒介
公告时间:自2017年8月24日至2017年8月30日
公告媒介: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
6.本工程招标小组成员名单:
招标人代表:史永军(建设单位代表)
招标代理:耿惠敏(项目负责人)、冀叶娜、范建辉、家忠校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平乡县李杨村小学
地 址:平乡县
联 系 人:史永军
联系电话:0319-7861105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联 系 人:冀叶娜
电 话:0319-3223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