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83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一汽大众基地东部雨水泵站工程(施工)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7]7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100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一汽大众基地东部雨水泵站工程,其中:新建雨水泵站一座,流量22m3/s,采用10台2.2m3/s、扬程9m水泵。泵站用地面积约4000㎡,建筑面积约1000㎡。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华北生产基地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一汽大众基地东部雨水泵站工程,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2月01日 至 2018年06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投标资格的IC卡且为本单位职工;(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安全项目经理应单独配置,安全项目经理还应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4)技术负责人1名,需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验,且为本单位职工;(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安全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管理人员应符合建筑【2012】141号、津建筑【2012】1091号规定并进行设置,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资格预审方法
5.1 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6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6.1 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24 日 至 2017 年 8 月 30 日。
6.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30日16时00分。
7、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31日至2017年09月0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 时 3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开发区盛达街45号泰达市政204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7.2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7.3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开发区一汽大众基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李富元(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街20号泰达图书档案馆7楼701室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杨凯、何渊 电话:022-66226128
传 真:022-66226128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泰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国福旺(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67号
邮政编码:300457 联系人:王帅 电话:022-25295869
传 真:022-25295859
日期:2017 年 8 月 24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