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8SL-397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已批准建设,湖北省水利水电工程招标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2017-66号招标方案备案表批准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进行招标,工程投资计划已经下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及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
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及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包括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堤防加固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4项建设内容,具体如下:
(1)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渠道疏浚24.85km,其中龙湾河疏浚11.35km(桩号:7+190-18+540),龙湖河疏浚13.5km(桩号:2+500-16+000)。清障工程5处,拆除4座抽水房、1座人行桥。
(2)岸坡整治工程:龙湾河岸坡整治3.0km(桩号:7+800-10+800),龙湖河岸坡整治3.5km(桩号:4+100-7+100、15+500-16+000)。
(3)堤防加固工程:堤防加固6.2km。其中龙湾河左岸3.2km(左岸桩号9+400-9+600、15+540-18+540),龙湖河左岸3.0km(左岸桩号1+360-2+560、15+000-16+000、8+950-9+750)。
(4)水系连通工程:重建李家咀闸、四支渠闸、围沟闸、跃进河闸、四号渠闸、建设渠尾水闸等涵闸6座。整治柴铺闸、解放河闸、东风河尾水闸等涵闸3座。
2、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的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拟划分为以下2个标段:
标段
名称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
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第1
标段
QJZXHLLW/2017SG-C1
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第1标段
清淤疏浚与清障工程、岸坡整治工程、堤防加固工程、水系连通工程等建设内容。
湖北省潜江市
第2
标段
QJZXHLLW/2017JL-C1
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第2标段
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龙湾项目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
湖北省潜江市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投标人具备的资格
3.1.1本次招标要求第1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及拟任项目经理(建造师)、专职***管理人员须取得相应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考核合格证,且均在有效期内;
(4)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具备水利水电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五大员(施工员、材料员、***员、质检员、预算员或资料员)须具有相应的资格(上岗)证(含培训合格证);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6)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业绩;
(7)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近3年平均利润大于0元。(以提供的2014、2015、2016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为准,近三年内新成立的企业须提供相应的财务报表)。
3.1.2本次招标要求第2标段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格;
(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取得水利工程建设总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
(4)投标人近五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60个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下同)至少承接过1项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
(5)投标人应在湖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立信用档案;
3.2本次招标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任本招标工程的项目经理(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向前推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根据《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要求,各投标人须取得企业注册所在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5.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 8 月26日至2017年 8 月3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7 年 9 月20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10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002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bggzy.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潜江市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项目建设管理办公室
地 址:潜江市章华南路 40 号
联 系 人:郭科长
电 话:0728-6435849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武汉市武昌区梅苑路22号
邮 编:430070
联 系 人:刘英、董凌霄、张新
电 话:027-87251252
电 子 邮 件:hbzhaobiao@163.com
网 址:www.hb-ts.com
户 名:湖北腾升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 户 银 行:中行梅苑支行
行 号:840368
账 号:567757523915
日 期:2017年8月25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4)因非承包方原因合同工期内工程未完工且工程已完成80%以上的工作量的,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