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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燃气施工
发布时间:2017-08-25 18:28:44发布作者:kehu

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燃气施工

   

发布时间:[2017-08-25]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招标编号:SYZX2017-56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水利电力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一期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13]210号、[2015]38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政府投资及自筹、已落实,招标人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燃气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潭旅游经济开发区新立城镇爱国村,即聚业大街以东,净乙六路以南,规划路以北,空地以西围成的区域。

2.2 项目规模:3000人燃气用量,供气量300立方米/h。

2.3 招标范围:燃气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9日至2017年10月19日,共计30日历天。

2.5 质量标准:符合相关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许可证;近三年(2014-2016年)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且无在建工程;投标人报名时的项目经理须与投标时一致,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不接受近五年(2012-2016年)内出现过违法违规失信行为骗取中标和发生严重违约及重大***(死亡)质量事故的企业投标。

3.5 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5日至2017年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施工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证及***考核合格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到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13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春城大街789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陆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水利电力职业学院

地    址:长春市净月区聚业大街6566号

联 系 人:****志凡

电    话:0431-81176067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丹贺、孙秉阳

电  话:0431-87644668、81787842                                                                                   

 

  2017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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