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JLFHZC2017-17
招标条件
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受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白城市支队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白城市支队机关砌筑实体围墙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诚邀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白城市支队机关砌筑实体围墙工程
建设地点:白城市支队机关院内
工程规模:
计划工期:2017年9月19日-2018年5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许可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内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主管部门审核有效的建筑工程或类似贰级项目经理及以上资质。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
3.4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5入吉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08月 25 日至 2017 年 08 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大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08月25日至 2017 年08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在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大路6号大润发3号楼501室报名,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3份:
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或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许可证(副本)、 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及***考核证。
4.2招标文件(含图纸)每套售价 1000 元(施工)
4.3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10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2日内寄送。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7年09月 14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吉林省白城市新华西大路大润发3号楼501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收纳
投标单位应在2017年 09月13日16:00时(北京时间)前缴纳金额为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工程信息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人民解放军武装警察部队白城市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锋华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开发大街888号 地 址:长春市绿园区西安大路2957号
邮 编:137000 邮 编:130000
联 系 人:****德吉 联 系 人: 姚女士
电 话:13766116225 电 话:18904362157
传 真:0436-3670257 传 真:0436-3672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