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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海关宿舍楼部分改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9 14:48:31发布作者:kehu


各供应商: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委托,就宿迁海关宿舍楼部分改装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合格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宿迁海关宿舍楼部分改装项目 

项目编号: E3213010313201708149-1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一)本工程地点:  宿迁海关宿舍楼           。

(二)工程规模:预算约   20万元。

(三)施工范围:  宿迁海关宿舍楼部分改装项目         

(四)本项目采用评标价法:按照满足谈判文件要求且经评审后的响应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成交候选人。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    2016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供应商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   2017年2 月份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供应商无行贿记录,供应商可登录“江苏省人民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网”申请查询,并自行下载打印《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盖有受理申请的人民检察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电子印章和防伪二维码),供应商也可向响应企业所在地或招标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申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三)供应商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竞标人须具备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三级(含)以上资质;

2、竞标人须具备***条件,并取得***许可证;

3、竞标人拟选派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资格二级(含)以上(建筑工程)并同时具备B类***员资格证书;

4、竞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竞标文件中提供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证明(以竞标人所在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法人出席同此要求);

5、供应商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包响应。否则,相关响应均无效。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信息

(一)竞争性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17年  8  月  30  日8:30至2017年  9  月 5  日18:00。

(二)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 )登录供应商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谈判文件。未按要求获取谈判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谈判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三) 供应商网上获取谈判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四)在网上获取谈判文件时,供应商需在系统中登记参与开标评标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姓名和身份证(系统设置只能输入1人信息)。开标前,供应商可以在系统中自行变更参与开标评标活动人员信息。

 五、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2017年 9 月12  日 14  :30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12  日15   :00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宿迁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

(四)响应文件接收人: 尹瑞瑞         联系电话:13951369995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谈判时间:2017年   9 月  12  日  15 :00

(二)谈判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市洪泽湖路889号“便民方舟”2号楼11层,具体房间请供应商提前至开标区详见导示牌)

七、本次谈判联系事项

代理机构联系人:管欢欢       

联系电话:18951361116           

传真电话:0527-88818669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路1588号金鹏大厦11楼C1116室

邮政编码:223800

采购单位联系人: 朱贤

联系电话:0527-80802856

联系地址:宿迁市洪泽湖西路3号

财政监督电话:0527-84363063

八、本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期限,为采购文件公告(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为: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九、以上邀请函内容如有变动,将在相关媒体上另行通知。

                                                     采购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宿迁海关

       采购代理单位:   宿迁市宏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 8  月  29 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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