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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休闲区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30 18:53:33发布作者:kehu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休闲区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30]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休闲区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XLD-JL-2017-014

一.招标条件

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休闲区工程已经由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发展改革局以长莲发改【2015】22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现对该项目的监理、施工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休闲区工程。

2.2 工程概况:本项目拟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莲秀峰木栈道建设一座休闲区,总建筑面积176.18㎡,层高3.7m,建筑高度3.9m。

2.3本项目总投资额约150万。

2.4 标段划分、招标范围、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标段号

   

标段内容

   

招标范围

   

计划工期(监理服务期)

   

   

监理

   

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017年09月27日至2017年11月10日(该期间为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自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届满之日止;施工工期延长的,施工和保修阶段监理服务期均顺延且不增加监理费用)

   

   

施工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09月27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1月10 日;

共计45日历天。

   

2.5工程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监理服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近三年(2014-2016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一标段投标人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需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其担任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类似业绩。

二标段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业绩。

3.3 外阜单位在我省承揽项目应执行吉林省关于外企入吉备案相关规定(入吉企业相关信息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上公布后,方可在我省从事建筑活动;详见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吉建管〔2016〕1号文件)。

3.4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 请于2017年08月30日-2017年09月0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211室报名,报名成功后持登记表至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购买招标文件。

报名时需持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1.1 营业执照(副本);

4.1.2 原版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

4.1.3 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4.1.4 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

4.1.5 注册建造师证书(国家监理工程师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1.6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报名的不需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每个投标单位只能授权1人办理投标报名及招投标相关事宜,整个过程不得随意更换授权人)。

4.2 招标文件售价:一标段:500元;二标段:10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09月20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莲花山旅游综合服务中心B308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标段伍佰元,二标段贰万元。

5.4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招标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管理委员会网站》、《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莲花山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影

联系电话:0431-81331202

 

招标代理机构: 信利达(大连)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伟峰东樾D12-104

联系人:张枫

联系电话:0431-85808899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夏梦露

联系电话: 81331239

2017年8月30日


客服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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