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武汉大学2017年改善办学条件专项投资工程(项目名称)武汉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及大创中心维修改造工程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BZX-201703FJ-124009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武汉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及大创中心维修改造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武汉大学专题会议纪要-(2017)第三十二期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武汉大学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及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 ,招标人为武汉大学,招标代理机构为 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弘毅大道旁
2.2 本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 约5000㎡
2.3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估算价: 约1000万元
2.4 本招标项目的计划工期: 12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 2017年11月
2.5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本工程招标范围包含武汉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中心加固、维修改造,武汉大学工程训练中心先进制造部维修改造及武汉大学工程训练中心中心能源动力工程与准备综合实验楼维修改造四个部分,全部施工图的建筑装修和改造、加固工程、安装工程(含给排水、配电、网络工程)防雷及接地工程、室外改造工程、屋面防水工程、钢结构工程、消防工程。
2.6 本招标项目的标段划分(如果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钢结构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有***许可证。近三年内完成至少一项5000平方米以上或单项合同金额在950万元以上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类似项目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中级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有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并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方须具备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须联合体牵头单位项目经理担任;3、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主体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4、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招标人按下列原则选择中标人:
□招标人按标段择优选择中标人。
□投标人多只允许中标 1 个标段。如果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中均排序**,则按有利于招标人的原则确定其中标的具体标段(招标人应将确定多标段中标的具体办法载明)。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湖北省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省电子交易平台”)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湖北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办事指南—会员网上注册指南》(网址:www.hbggzy.cn)。
4.2 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2017年9月 1 日至 2017 年 9 月 5 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网址:www.hbggzy.cn ,下同),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省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包括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和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17 年 9 月 25 日 9 时 30 分。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两种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1)网上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省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2)现场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不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U盘备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后,递交至 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2号普提金商务中心A座 10 楼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002 号开标厅。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武汉大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武昌区珞珈山 地 址:汉阳区十升路十里铺特5号十里和府1号楼
邮 编: 430000 邮 编:
联 系 人: 万老师 联 系 人: ****皓
电 话: 027-68754582 电 话: 027-84878700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7 年 8 月 31 日
备注: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不得同时担任两个及以上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2)合同约定的工程验收合格的;(3)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经建设单位同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