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公司1#仓库改造及防撞柱、叉车充电房安装等零星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04]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7-59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公司1#仓库改造及防撞柱、叉车充电房安装等零星工程已由长经内资字【2012】2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招商局物流集团长春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兴隆山保税区。
2.2招标范围:安装、改造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之日起两个月内完成。
2.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建设工程质量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完成过一项类似项目业绩(业绩认定执行吉建招〔2017〕6号文件及吉建招〔2017〕9号要求)。
3.2投标单位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
3.6 投标人须提供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否则否决投标。
四、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 4 日至2017年9月8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 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 时00分至16 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许可证(副本)、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资格及***考核合格证书、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七楼C区3708室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4.3 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下列金额的保证金:10万元人民币。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招商局物流集团长春有限公司
地 址:经开区保税园区大楼
联系人:夏先生
电 话:0431-81880070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谭爽、孙悦
电 话:0431-86805780、86805171
招标监督管理部门: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发展局
2017年9 月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