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SDTADP2017-0947-00
2.2建设地点: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院内。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操场改造工程,施工内容包括拆除原塑胶场地及人造草坪并重新铺装,其中塑胶操场5576.49㎡,人工草坪3891.36㎡;新铺篮球场硅PU2600㎡;同时更换原下水道箅子。
2.4计划工期:30日历天。
2.5质量标准:合格标准,面层材料符合山东省验收标准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合格。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及其保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80.095669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条件;
3.2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与本次采购项目相应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须具有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由东平县人民检察院或单位注册地检察院出具,东平县检查机关查询电话:0538-3012633);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3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6:30,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33号三联中村一号楼三单元302)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450元/套,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9日9时30分,地点为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平分中心开标厅(东平县财政局北200米路东东平县政务大厅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东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东平县政府采购网
7. 联系方式
7.1招 标 人:东平县第四实验小学
地 址:东平县虹桥村
联 系 人:解主任
电 话:15854820199
7.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擂鼓石大街633号三联中村1号楼3单元302
邮 编:271000
项目经理:冯丽艳
电 话:0538-6277336
电子邮件:puhuazb3@163.com
开户行名称:山东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平安银行济南历山路支行
账 号: 11014941158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