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邯郸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已由项目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室外工程石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供货人。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2.1该工程位于丛台路以南、蔺相如大街(新区经六街)以西、娲皇路(新区纬十路)以北。
2.2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本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邯郸市青少年活动中心项目室外工程石材的供货,详见招标文件。
2.4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3、投标人要求:
3.1投标申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本次招标材料生产能力的制造商或取得制造商唯一授权的代理商,凡具备承担本次招标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以上规定的资格条件的企业,均可对上述标段向招标人提出投标申请,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若同一家制造商授权了两家或两家以上代理商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或制造商与此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则此制造商及与此制造商有关系的全部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人民币200元,投标人在开标现场缴纳。
5、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7年 9 月 5 日01时00分至2017年 9 月 11 日01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7年 9 月28 日 8 时 30 分至2017年 9 月 28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邯郸市行政服务中心4楼开标 2 室。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其他注意事项:开标时,投标人必须持有“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原件,查询年限为近10年,且查询结果必须采源于全国档案库,否则投标无效。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本市咨询电话:0310-2990706。
8、本招标公告在河北省招标投标综合网(http://www.hebeibidding.com.cn)、河北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hebgc.com)上同时发布。
备注: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hebggzy.cn/)按照通知公告中《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招标代理机构及投标人(含政府采购供应商)进行注册登记的通知》要求进行资格确认。
招标人:邯郸市社会公益项目建设管理中心
联系人:路惠颖 电 话:0310-3115030
招标代理机构(章):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鹏 电 话:0310-8099318
日 期:2017年 9 月 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