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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乡电务段电视采购信息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6 10:12:25发布作者:kehu

新乡电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就下述招标项目现邀请符合相关条件的合格供应商报名参加,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电视采购
2.项目标号:XD2017-20-xb-02
3.项目内容:

标段    产品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要求    单位    数量    参照品牌    

1    电视机    屏幕尺寸:39英寸  屏幕比率:16:9  节能等级:三级  LED全高清智能网络电视    台    65    长虹、海尔、海信等或国内一线同等质量及技术参数的其它品牌    

注意:如果表中物资描述中注明参考品牌,仅限于对质量方面的参考,并非是对其他品牌的排斥,供应商可提供功能相同、质量等同或优于参考品牌的其他任何品牌的产品。
4.主要技术要求
(1)交货时间:交货时间为日常供应,中标后供应厂商必须在七个工作日内供应所需要物资;特殊情况下,供应厂商必须在要求时间内供应所需物资。
(2)交货地点:新乡电务段。
(3)质保期及售后服务参照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4)产品实行“三包”,供方按中标价格结算,不再产生运输、二次搬运、安装(含电视吊架、上墙挂件、数据线等辅料)、调试、使用等费用。。
(5)详细技术要求随招标文件一同发售。。
二、潜在投标人基本条件
1.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
2.代理商所提供产品必须具备生产厂家合法授权,在投标时应能提供相关授权或代理证明资料并携带原件,以备审查;
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完善的售后服务技术力量,具有较强的技术支持能力;
4.投标产品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5.投标产品具有环保、CCC、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
6.投标产品获得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及彩电行业技术成就奖复印件;
7.投标产品获得消费者使用满意度五星评价奖复印件;
8.投标物资须满足附件中的相关要求,以上参数及资质均需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5.必须在郑州铁路局新乡电务段招标采购办公室报名登记且购买了招标文件;
6.其他相关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本次招标采用公开招标、资质后审方式。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时间: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5时至17时。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新乡电务段东楼2406室)。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报名交纳200元领取招标文件,并交纳投标保证金2000元,如按约履行,在开标后5日内无息退还;如违约则不予返还。同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待货到安装完成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4.获取招标文件时请携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法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和投标报名表原件(盖章);
5.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将电子邮箱填写清楚,招标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至投标人邮箱。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2.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郑州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名称: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地址:新乡市人民路574号
邮编:453000
联系人:苏工
电话:0373—2124218
新乡电务段物资设备招标采购办公室
二〇一七年九月五日
附  件: 请登录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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