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资设备招标采购二次公告
编号:17-364
呼和浩特铁路局将于2017年9月13日组织机房专用空调等材料设备招标采购。
一、采购项目:机房专用空调等材料设备
标段号
序号
物资设备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备注
一
1
机房专用空调
7.46kW
台
4
中标后15日内
三道沙河
2
机房专用空调
13.8kW
台
2
中标后15日内
三道沙河
3
机房专用空调
21.7kW
台
2
中标后15日内
三道沙河
4
机房专用空调
7.46kW
台
4
中标后15日内
四道沙河
5
机房专用空调
13.8kW
台
2
中标后15日内
四道沙河
6
机房专用空调
21.7kW
台
2
中标后15日内
四道沙河
附表中如注有产品企业型号的指采购产品的技术、性能指标相当于此型号,不代表指定厂。
二、主要事项
1.物资、设备基本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2.辅助性能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3、质量保证要求:产品质量出现问题时,实行“三包”即:包退、包换、包赔损失。
4、售前售后服务要求:按买方要求的供货时间按时发货,保证发运质量、数量、规格型号准确无误。如运输途中损坏由卖方无条件补齐。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5、安装调试培训维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及附表。
6、配件、附件要求:①**是全新的原装产品,按说明书配置配件;②附技术说明书。③附属配件保证设备配套使用和长期供应。
7.交货日期要求:见物资设备需求一览表(代理商供货时需提供所代理厂代理授权书复印件)技术证件(合格证)随货交付需方。代理商所供产品**为授权厂原厂产品。
8.付款方式: 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95%,余款项目验收一年后付清。
9.验收方式:按照铁路行业标准验收。
10.评标方式:经评审的投标价法。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商或代理商;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注册资金(本)不低于2000万元的厂或注册资金(本)不低于1000万元的代理商。⑥具有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办理内容及方式查阅《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采购商务平台》“通知公告”栏目)
四、在任何时候发现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有提供虚假的资料和在实质性方面失实时,呼和浩特铁路局有权依法追究投标人的责任。
五、时间、地点安排
报名截止时间: 2017年9月12日17时00分
投标截止、开标时间:2017年9月13日8时30分
投标及开标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新城区迎宾北路盛业广场综合楼六层(车站东街与迎宾北路交汇处,丁字路口西南角,综合楼入口座西朝东)。
六、联系方式
技术参数咨询电话:0471-2243587联系人:李海琴
招标文件咨询传真电话:0471-2243363 联系人:秦彦杰
投标程序咨询电话:0471-6529517 ;0471-3987861 联系人:张志宏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见招标公告附件。
七、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元(贰拾元),中标或未中标均不退还。投标人须将招标文件费在开标前3个工作日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中行呼和浩特市新华支行
开户名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
账号:150829274403
汇款人名称**准确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接受个人汇款,否则责任自负,开标日购买标书费未到帐视为自动放弃投标。投标单位在开标当日携带银行汇款回执原件或复印件到内蒙古汇信招标有限公司财务部领取发票和收据。
汇款事宜联系电话:0471—6529727
八、即日开始报名,报名方式:书面传真至0471—2243363,注明①投标编号;②投标项目(包号)号;③投标单位名称;④联系人姓名;⑤联系电话;⑥单位公章;⑦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请在备注栏里注明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报名表格式:
投标报名表
(公章) 日期 (本表投标单位应字体、表格放大)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编
授权代表人及电话
传真电话
电子邮箱
投标编号
及标段号
如16—235—2、16—235—5
标书费银行汇款凭证
呼和浩特铁路局物资招标采购所
2017 年 9 月 6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