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E3213010313201709023
泗洪县挂剑台投资有限公司招标的陈圩乡工业厂房水磨石工程已经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于自筹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 陈圩乡境内
1.2项目规模:水磨石地面约9500平方米;发包价约477034.73元(控制价为530038.59,下浮10%)
1.3工期要求:25日历天
1.4质量要求:合格
1.5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1 个标段,招标内容如下:陈圩乡工业厂房水磨石工程施工
2、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招标采用 资格后审 ,资格审查方法: 合格制 。
3、评标方法
实行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4、工程款(进度款)的支付:
双方约定的工程款(进度款)支付的方式和时间: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已完成工程价款的70%,验收合格经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0%,验收合格满二年后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5、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5.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5.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备小型项目管理师或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同时具备B类***考核证;
5.3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4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5.5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6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
5.7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需提供网上打印的“企业资质情况查询”并盖单位公章,如江苏省可查询网址:www.jscons.gov.cn,复查结论为“合格”的,即为核查合格;未实行“网上资质结果核查”查询的地方企业仍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原件);
5.8企业具备***条件,并取得***许可证;
5.9项目负责人及法人授权委托人**为本单位人员,在投标时能够提供本项目****公告开始之日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凭证(投标人注册所在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为准)或提供网上查询;
5.10企业没有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经相关部门认定)。
5.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12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6、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6.1招标文件提供时间: 2017年9月7日至 2017年9月13日,每天8:30- 18:00。
6.2申请人应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CA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sqzwfw.gov.cn/)登录投标人业务系统"采购文件获取"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导致无法投标的,后果自负。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200元整,使用网上银行购买,售后不退。
6.3申请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锁,具体办理详见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政府采购投标指引》。因申请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投标的,相关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6.4开标时间:2017年9月15日 15:00
6.5购买招标文件后不投标的,应当于开标前3天以书面形式告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未按规定告知或非不可抗力原因不参加投标的,将被记不良行为一次并予以公示,同时扣除投标保证金,公告期间,其他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
7、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现金及其它缴款方式一律无效。
本工程应缴纳投标保证金:9000元。
(友情提醒:投标保证金实行网上缴退,为确保投标保证金按时到账,建议投标人提前办理)。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注意事项
项目招标期间,所有通知、答疑、澄清等文件将通过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hzbtb.com.cn)投标人应经常登录系统接收、查看相关信息。如遇问题,应及时向泗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反应,否则后果自负。政府采购科:0527-89889055;新点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 ;宿迁技术支持电话:0527-84396020; 值班电话(非工作时间):15950601365
10、联系方式:
(1)招标人名称:泗洪县挂剑台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泗洪县陈圩乡健康路8号
联系人:张兵、陈猛
电话 :15052772181、13951064580
(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经天纬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泗洪县三里庄金鹰建设大厦15楼
联系人:****前闯
电 话: 15161236309
电子邮箱:771632401@qq.com
二〇一七年九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