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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
发布时间:2017-09-07 09:25:34发布作者:kehu

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    

2017年09月07日    

招标编号:宁远达招〔2017〕第N-028号开标时间:2017-09-19所属行业:土木建筑标讯类别:国内资金来源:其它招标代理: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业主名称: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所属地区:宁德市招标公告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K0+900-K1+370段)排洪沟改线工程(含901通道工程)已由福建东侨经济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关于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东侨经发〔2010〕165号)文件和关于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有关事项确认的函(东侨经发〔2013〕25号)文件和关于宁德市东侨工业集中区19号路道路工程延期建设的核准意见(东侨经发〔2015〕40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由东侨财政局支付,招标人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经比选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2.1.    工程建设地点:位于东侨工业集中区;2.2.    工程建设规模:排洪渠长470m,道路长度为127.765m,道路修建宽度为6m,车道数为双车道,车行道路面类型为水泥混凝土;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具体以招标施工图纸及招标控制价报告所包含的内容为准;2.4.    招标控制价(即投标限价,下同):本次招标控制价为9985883元;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20个日历天(本项目为一个标的两个单位工程,可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分项目验收);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无;2.6.    标段划分:无;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达到合格标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和《施工企业***许可证》。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 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出项目负责人**为独立投标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项目负责人在办理延续手续的,应满足以下要求:(1)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一级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延续注册及执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函〔2014〕6号)的规定;(2)若拟派的项目负责人为二级临时注册建造师应符合《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施工招投标活动中项目负责人有关事项的通知》(闽建筑〔2013〕41号)的规定。(3)若项目负责人为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执业的),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受理部门出具的受理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市政工程类。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查询,网址:xy.fjjs.gov.cn。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无。3.6.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3.9.  投标人及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依据 《关于公布2015年度责任主体质量***黑名单的通知》(闽建办建〔2016〕10号文)的规定被列入黑名单的,则不得参与投标。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其执行的文件为:《电子招标投标办法》。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9月07日08时00分至2017年9月11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通过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ndggzy.gov.cn:8090/ndztb)采取无记名方式下载有关招标资料,不另行提供纸质招标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后,应检查电子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电子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及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附后)。注:投标人**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若网上下载招标文件过程中对平台操作有任何疑问,请联系“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8503300。5.  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电子评标)。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伍万元人民币。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现金形式:应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达至招标文件中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年度投标保证金形式:已按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的投标人,或已按宁建筑【2015】34号文规定缴存年度投标保证金的缴存企业的投标人,应出具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宁德市建设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随资格审查文件一起递交;③或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形式。注: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时,应将银行保函或投标保证保险凭证的原件单独提交给招标人,否则视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7.  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包括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络递交方式,纸质投标文件采用现场递交方式)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正常情况下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电子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出现系统或软件故障等特殊情况,需要启用备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的,须由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系统服务商及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供系统故障书面证明,再由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报相关部门共同决定是否启用纸质版投标文件进行开、评标。7.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投标,请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登录宁德市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http://www.ndggzy.gov.cn:8090/ndhy)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对已投递的电子投标文件撤回、编辑再投递。交易平台以一份投递成功的电子投标文件信息为准。逾期递交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电子投标文件,其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3. 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提交地点为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开标室(详细地址: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含电子投标文件备份光盘1份)时,其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注册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身份证和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等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以上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7.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递交到指定网址的或未按7.3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规定的或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拒收其纸质投标文件,且该电子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8.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网址:www.fjbid.gov.cn下同)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www.ndggzy.gov.cn:8090/ndztb下同)上发布。投标人应随时关注于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 和《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公告答疑”上发布的关于本招标项目的答疑纪要、修改及补充通知(如有),发布的相关信息各投标人应自行留意,若因投标人的疏忽而未及时发现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的,由此引起的后果及损失由各投标人自行承担。9.  联系方式招标人:宁德市东侨市政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地址:宁德市东侨(漳湾)东侨工业服务中心大楼6层,邮编:352100电话:18950583922联系人: 陈先生招标代理机构:宁德市远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址:福建省宁德市环城路143号闽东大广场荣华楼G幢308室,邮编:352100电话:0593-2826698,传真:0593-2869036联系人: 小黄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八层(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部门或机构名称:宁德市住建局地点:宁德市闽东路建设科技大楼八楼    电话:0593-2990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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