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溪市人民检察院新建10KV配电室工程
建设单位: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编号:
工程地址: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
招标类别: 施工
工程性质: 新建
工程规模: 配电室面积98平方米,发电机房56平方米
投标人资质要求: 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
是否资格预审: 否
文件发售开始时间: 2017-09-07 8:30
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2017-09-11 17:30
文件获取地点: 玉溪市红塔区北市区花鸟市场B幢413室
联系人: 李师
联系电话: 15758004201、13628771669
资格预审条件: 凡有意申请者,请于2017 年 9 月7日至2017年9月11 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 08 :30至 11:30 ,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下同),在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红塔分部(玉溪市红塔区北市区花鸟市场B幢413室),持以下证明材料原件购买招标文件: (1)持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许可证;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并同时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四级、承修类四级、承试类四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项目经理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考核合格B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乡镇企业局颁发的不认可);专职***管理人员有效的***考核合格证书(C证),专职质检员有效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4)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人报名时);授权代理人**是本公司的正式职工(提供相关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上述资料还需提供加盖单位鲜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不接受邮购招标文件。
工程详细信息: 玉溪市人民检察院10kV进线、配电室内所有器材及设备采购和安装、搬迁发电机(2台)及机房里面的所有器材和设备、出线至各建筑物、构筑物的总配电箱等及本项目图纸、工程量清单涉及的所有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同时,对110大楼的高压出线和设备分开报价单独付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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