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高新园近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发表单位:工程建设 发表时间:2017-09-11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观澜高新园近期整治提升工程
项目编号:44031020170286
招标项目名称:观澜高新园近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招标项目编号:440310201702860002
工程类型:施工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是否预选招标:否
标段:观澜高新园近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公告基本信息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2017-09-11 09:00 至 2017-09-30 18:00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2017-09-20 17:00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2017-09-25 17:00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方式:网上获取
备注:无
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建设单位:深圳市龙华区建筑工务局
经办人:何松林
办公电话:15012683724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衡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经办人:姚燕清
办公电话:13823586790
详细公告内容
标段 1
标段编号:440310201702860002001
标段名称:观澜高新园近期整治提升工程(一期)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7-09-30 18:00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4566.188431 万元
本次招标内容:施工总承包;道路工程、岩土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交通工程、燃气工程、绿化工程、交通疏解、水土保持等,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和招标工程量清单。
计划总投资:5639.16 万元
工程地址:龙华区观澜高新园片区
项目现场的具体位置和周边环境:无
计划开竣工日期:2017-11-01 至 2018-08-31
拟采用评标方法:定性评审法
拟采用定标方法:票决抽签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企业资质要求:
无
其他要求:
本工程投标申请人企业资质要求: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1、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 2、受到我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在暂停承接政府及国有企事业单位投资工程期间,不得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 3、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议函》,列入名单的施工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 4、本招标工程中应按照《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〇四号)的要求,在人行道板、路基垫层、管井、管沟、土坡护面、砖胎膜、基础垫层、砌筑型围墙、广场、室外绿化停车场等工程部位**使用绿色再生建材产品”。 5、按照龙华新区政府建设工程资金监管有关规定,接受监理单位或建设方现场管理人员对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 6、中标后的投标人应在中标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 招标人拒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1、近3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 2、近1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因串通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交通或者财政部门行政处罚的。 3、因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等原因被建设部门给予红色警示期间内的。 4、拖欠工人工资被有关部门责令改正而未改正的。 5、依法拒绝投标的其他情形。 6、被建设或者交通部门信用评价为红色且正处在信用评价结果公示期内的。 7、近3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被本项目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的。 8、近2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曾有放弃中标资格、拒绝不签订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9、因违反工程质量、***管理规定,或者因串标、投标、转包、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正在接受建设、交通或财政部门立案调查的。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资格等级:二级
拟派项目经理(或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投标申请人应当具有的同类工程经验要求:无
其他投标条件:
投标申请人**具备***许可证;;投标申请人项目经理**具备***考核合格证;;今年以来,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不良行为记录或涉嫌串通投标并正在接受主管部门调查的投标申请人不被接受;;项目经理(建造师)或项目总监的任职数量达到规定限额的,或因不良行为红色警示等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系统锁定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工程的投标,否则不良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根据法院的《司法建设函》,列入黑名单的监理企业不得承接政府投资工程。;中标后的投标人在中标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法人及法定代表人的《行贿犯罪规档案查询告知函》(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