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门县农业局2016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竞争性谈判公告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受龙门县农业局的委托,就龙门县农业局2016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谈判响应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信息
(一)采购计划编号:财采字20170211;
(二)采购项目编号:龙公易采[2017]14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农业局2016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
(四)本项目未分包采购。
二、采购预算和报价方式
(一)采购预算:人民币750,000.00元;
(二)报价方式:按总价报价的报价方式报价;
(三)报价要求:供应商在最终报价中,不得高于采购预算,否则视为无效的最终报价。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和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当独立于采购人和集中采购机构;
3、本项目不接受关联企业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投标人对本招标项目进行分包和转包;
5、具有教育部门颁发办学许可证或在广东省人民政府备案的机构或县级以上农业技术推广机构;
6、本项目投标单位需获得全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示范基地或广东省现代农业技术培训基地的认定资质;
7、凡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投标单位,不得参与投标。
四、供应商报名时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
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原件)(格式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文件格式7.1政府采购投标报名表)。
2.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原件)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若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的,则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到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加盖公章)。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开具告知函需向检察机关提供书面申请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等材料,详情请咨询相关检察机关。惠州市龙门县检察院咨询电话:0752-7895199)。
以上证明文件均用A4纸印制并加封面装订成册(封面应注明“龙门县农业局2016年中央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培训机构采购项目(重新招标)报名投标资格证明文件”以及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提交时间,并加盖公章),共一式两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均需加盖公章);要求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原件供查验。
五、报名的时间、地点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1.报名时间: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 17:00 (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2. 报名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政府采购部。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要求:谈判响应供应商应按谈判响应文件规定的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供应商须已报名本项目。谈判响应供应商与交款人名称必须一致,谈判响应供应商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银行一次性缴交足额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或分批次缴款。非谈判响应供应商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7500元;
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龙门县支行;
保证金账号:44248001040036881;
户名: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用途:“龙公易采[2017]14号投标保证金”。
4.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截止日2017年9月18日17:00前到达中心保证金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逾期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9:30至10:00。
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7年9月21日上午10:00。
3.开标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1室。
八、采购人、集中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龙门县农业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13428085075
2.集中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集中采购机构名称: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地点:龙门县城东门路11号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752-7988081。
龙门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部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