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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吹填区平整工程勘察招标公告(ZCQZSG[2017]07)
发布时间:2017-09-25 11:40:59发布作者:kehu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吹填区平整工程勘察招标公告(ZCQZSG[2017]07)

2017年09月20日 15:59  来源:  浏览:154人


1. 招标条件

根据钦州市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吹填区平整工程立项的批复》(钦港审批立项字【2017】24号),本招标 项目招标人为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并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勘察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 钦州港东航道扩建工程(一期)吹填区平整工程勘察

2.2 项目概况: 新建围堤总长 8260m ,回填土工程量 518 万 m3 。项目工程费用约为 132000 万元。此次布置钻孔 140 个( ZK1 ~ ZK108 钻孔为沿围堰线钻孔, CK1 ~ CK32 为吹填区钻孔)。

2.3 合同估算价: 约 79 万元。

2.4 建设地点:钦州市钦州港大榄坪港区三墩作业区。

2.5 招标范围以及内容:

2.5.1 招标范围:该项目地质勘察勘察范围详见勘察技术要求、布孔平面图。

2.5.2 招标主要内容包括:该项目勘察及完成上述工作过程中相应的管理协调工作和后续服务工作等。

2.6 勘察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 25 个日历天完成勘察任务并提交勘察成果。

2.7 质量要求:符合《港口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JTS 133 — 1 — 2010 )、《水运工程岩土勘察规范》( JTJ — 2013 )等国家规定的工程地质勘察质量标准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审查及审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

3.2 资质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须具备国家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 工 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组成结构、相应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勘察 的能力。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从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前,具有单项工程勘察费50万元及以上项目业绩。

3.4 人员配备要求:

项目负责人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或以上职称并具有注册岩土工程师任职资格,且为投标单位职工。

3.5 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财务及信誉要求

  (1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 3 年内投标人没有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 2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 3 )近三年内( 2014 年 1 月 1 日至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 4 ) 提供近 3 年( 2014-2016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5 )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为有效)。

3.7 资格审查方式: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得时间与地点:

4.1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请于 2017 年   9 月 20   日至 2017 年   9 月   26 日(上午 8 : 30 ~ 12 : 00 ,下午 15 : 00 ~ 17 : 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钦州分公司(钦州市御景南巷4号)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50 元一套(不含图纸及资料费),售后不退,不提供电子版文件;

4.3 购买招标文件时 需提交的材料:

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前来报名:有效的营业执照正本、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有效的国税或地税税务登记证(正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未取得“三证合一”的必须提供)、单位资质等级证书正本、单位法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有效的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时必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岩土工程师资格证复印件;由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查询有效)以及社保机构出具的2016年7月到2017年7月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的个人对帐单原件(加盖社保单位公章)。注:以上资料注明原件的收原件,其余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必须清晰且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电子公章无效)。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清晰可辨识与原件相一致,核查通过方可报名。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人应于 2017 年 10 月 18   日   15 时 00   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钦州市金海湾东大街 8 号,市民服务中心三楼) .    

5.2 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http://www.qzggzy.cn/ 、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http://www.gxdot.gov.cn/defaultroot/portal.jsp 等媒体上发布;招标公告的修改、补充,在以上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广西钦州临海工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人: 广西真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钦州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四楼    地     址:钦州市御景南巷 4 号

联系人:胡工                                 联   系   人:洪工

电   话: 0777-3669826                         电       话: 0777-2838338 (兼传真
2017 年 9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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