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编号 20170399 公告发布日期 2017-9-27 报名开始时间 2017-9-27 10:59:00 报名截止时间 2017-11-9 10:59:00 报名地点 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 招标联系电话 010- 64557555转650、663 招标联系人 刘佳、郝明娴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 预计投资额(元) 1400000.00 建设单位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地点 太原国际机场 招标方式 公开 招标范围 详见招标文件 公告说明 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及安装二次招标公告招标条件本次招标项目是: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及安装(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由民航局《关于下达机场候机楼入口处新增痕量爆炸物检测仪器补助有关问题的通知》(局发明电[2012]6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民航发展基金、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集,招标人为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安检设备(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采购及安装2.2招标范围:便携式爆炸物探测仪4台等采购及安装,详见第六篇中供货清单。2.3供货及安装期:自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2.4质量要求:货物技术指标达到***和民航标准,如***和民航标准不统一,则以标准高者为准。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1)投标人**是依据***有关法律设立的,并在国内正式注册、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产品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2)所投产品须具有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检定报告或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3)近三年(2014年、2015年、2016年)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财务和履约能力(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则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财务状况良好证明);(4)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在合同履约方面介入诉讼案件并败诉、无行政处罚、***质量责任事故;(5)近三年(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须提供区以上检察院机构开具的无犯罪、行贿记录相关证明。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3每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份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以及其他形式有资产关联关系的投标人,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4. 投标报名4.1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进行投标报名。报名资料包括:营业执照副本;代理商须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专项产品代理授权书;民航安检设备使用许可检定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的合格检定报告或中国民用航空局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民航***检查设备使用许可证书》;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明等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经办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传真、电子邮箱等)。5. 招标文件的获取5.1请投标人于2017年9月27日至2017年10月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00时,在北京首都机场二纬路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购买招标文件。5.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6. 投标文件的递交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1月2日14时30分,地点为: 北京市海淀区清华东路东****庄小区32号北京市建设工程发包承包交易中心。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北京工程建设交易信息网上发布。8. 联系方式招标人:太原国际机场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贺淳 电 话:0351-7288366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民航工程咨询公司地 址:首都机场四纬路9号中国服务大厦C区402室联系人:刘佳、郝明娴电 话:010- 64557555转650、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