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天燃气管道工程
发布日期:2017-11-10
招标登记日期: 2017-11-09 11:42:00编号: GC171109358S工程名称: 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天燃气管道工程招标方式: 公开结构形式: 其他工程等级: III工程地点: 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计划工期(天): 60工程规模: 0米 预计造价(元): 3400000资金来源: 自筹招标内容: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计划文号: /规划许可证号: 建设单位: 胶州市胶莱镇前韩哥庄村民委员会联系人(联系电话): 韩旭 13969841938招标代理: 法正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联系人(联系电话): 高富绪 18661930281要求: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工期要求:60(天)投标单位资质等级: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GB1级压力管道安装许可证项目经理或总监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图纸押金:0(元)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保证金:60000(元)报名条件:/同类工程界定: 单项工程造价在250万元及以上的燃气工程公告说明: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无保密内容,同意网上发布。投标要求:一、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并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有意参加本工程项目投标的施工企业,请于2017年11月10日9 时至2017年11月16日17 时前登陆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zggzyjyzx.gov.cn)在“资料下载”页面下载与本工程相关的电子版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相关招标材料等。按招标文件要求制作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参加开标会。本工程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投标人在开标时缴纳,本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胶州市行政服务中心附楼二楼,联系电话:0532-82205266)。 二、其他要求: 1、企业法人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交易员证及社保证明材料(从网上打印的社保基本信息和养老缴费明细并盖公章,能体现近三个月的缴费情况属于投标单位;青岛以外的投标企业,若网上无相关信息,请企业所在地社保部门出具证明); 2、具有***许可证; 3、投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或胶州市检察院出具的行贿记录查询书(自出具之日起两月内有效); 4、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或者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监理工作提供设计、咨询服务的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的投标;5、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经在开标现场通过"拥有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查询,凡列入失信名单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无效。 三、投标保证金交纳说明: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陆万元整,投标单位应当实名缴纳,**采用支票、电汇或网银的方式从其开立的基本账户中支出,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行:青岛农商银行胶州阜安支行新城分理处、户名: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联席会议办公室、账号:90207044020100018366)。 四、关于本项目的疑问答复、修改、澄清、补充内容及对招标项目的暂停、延期通知等情况,均在胶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公告”处进行网上公示。投标人有义务自行查阅或于开标前向代理单位电话询问确认,未按要求查阅者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恕不予单独告知。招标公告时间: 2017-11-10 09:00:00 -- 2017-11-16 17: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