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隧道应急系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招标编号 | STJW2017-066 | 中标结果 | 查看中标结果 | ||
招标项目名称 | 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建管甲供物资(隧道应急系统)招标采购招标公告(三次公告) | ||||
物资供应商(建设单位) | 沈阳铁路局,沈阳铁路局 | 招标类型 | 物资招标 |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联系人 | 张永、高付东 | ||
联系电话 | 15040264606 | 邮 编 | 110002 | ||
地 址 | 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2号 | 传 真 | 024-62062330 | ||
电子邮件 | 359672359@QQ.com | 发布时间 | 2017-11-15 |
公告内容 |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经《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铁计函〔2010〕1532号);《铁道部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初步设计的批复》(铁鉴函〔2012〕1616号);《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部关于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函》(建工函〔2013〕6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沈阳铁路局,建设资金来自铁路建设基金、地方政府资金和银行贷款,招标人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所需广播系统、隧道应急系统甲供物资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辽宁省本溪市 2.2项目概况:新建田师府至桓仁铁路工程地处辽宁省本溪市境内,起于本溪市本溪县,止于本溪市桓仁县,正线全长74.137km。主要工程数量:路基土石方31.947 km 478.96万方;特大桥10座11.194km;大桥12座2.902km;中桥3座0.289km;框构桥12座2523.93顶面平方米;涵洞73座1978.42横延米;隧道15座27.802km;正线铺轨73.265km;站线铺轨14.705km;铺岔43组;铺砟187424m3;联锁道岔69组;车站5个;房屋14685㎡。 2.3招标内容: TX-D02包 隧道应急系统,计划交货期为2017年12月开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条件: TX-D02包:隧道应急系统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经验的生产商或其唯一授权的代理商,生产商注册资本均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如果投标产品属于铁路产品认证(CRCC)范围或原铁道部行政许可认定范围,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通过认证或许可的证明文件; 5)投标产品近三年铁路大中型供货及运营业绩,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并开通运营一年及以上,提供供货合同及对应项目铁路局(集团公司)电务处出具的安全运行证明; 6)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以上产品检测报告及与数调系统互联互通的用户证明文件; 7)应附同类物资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8)投标人及生产商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质量问题被中国铁路总公司或铁路局禁止投标或暂停使用; 9)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1月16日至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2号415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持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款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号:110060779018150040755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10时00分至2017年12月7日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12月7日10时30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具体开标场地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开标一览表)。 5.2开标时间为:2017年12月7日10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投标保证金金额:本项目投标保证金TX-D02包2.6万元。 5.4.2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投标人须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2017年12月4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持汇款凭证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沈阳铁路局沈阳物资供应段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沈阳铁路局沈阳物资供应段出具“沈阳铁路局投标(谈判)保证金收取确认单”,投标人将确认单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招标人(无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5.4.3委托开具确认单: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出具委托函,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开具确认单。 5.4.4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必须且只限于由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不得“差额”或“超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多个包件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提交,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5.4.5投标保证金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沈阳铁路局沈阳物资供应段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电子地图搜索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8号(克俭公园)2号楼-2楼财务科213室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29249048606 联系人:孙丽艳 联系电话:024-62080701、62080702 5.4.6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不予开具“沈阳铁路局投标(谈判)保证金收取确认单”: 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或超出的。 5.5 投标人报名后不能按时参加投标,应在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说明理由。如果没有提前的书面告知,且无故不参加投标,影响到招标人正常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铁路局沈阳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民主路112号 邮编:110002 联系人:张永、高付东 电话:15040264606 电话(传真):024-62062330 电子邮件: 359672359@QQ.com 2017年11月15日 |
包件列表 | ||||||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计量单位 | 包件数量 | 中标单位 | 中标金额(万元) |
1 | TX-D02包 | 隧道应急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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