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开发施工[2017]082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开发区中区东干渠与荒地排河连通管道修复工程 已由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开计项批[2016]177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中区办公室 ,建设资金为1355.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中区办公室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构筑土围堰6835.2m3及砖渣临时便道坝12210.8m3,维修更换4-d1000混凝土承插口管890m。
2.2 工程建设地点:开发区中区东干渠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开发区中区东干渠与荒地排河连通管道修复工程,本次招标包括上述工程的施工、竣工、及保修等全部工作内容。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有的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09月30日 至 2017年12月31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 (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IC卡;(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且应具备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并可由具备(B本)的副项目经理兼任;(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施工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不接受窗口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8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504室(文件逾期不售) 获取文件。
6.3 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0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 0 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盖公章),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0 日内寄送。
招 标 人: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中区办公室(公章)
法定代表人:刘红伟(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轻纺经济区纺四路1号
邮政编码:300270 联系人:尹轶 电话:63827026
传 真:无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大港招标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蔡志刚(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
邮政编码:300270 联系人:刘姗 电话:63379523
传 真:63379523
日期:2017 年 8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受理负责人:王光华
电话:25208732传真:25208700电子邮箱: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二大街9号A区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