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市施工[2017]0818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日朗路(香泽道~香雅道)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计审[2015]263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4840.0000 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日朗路工程位于西青区,北起香泽道,南至香雅道,全长342.99米。规划为城市次干路,设计车速40公里/小时。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西青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侯台地区配套基础设施一期工程日朗路(香泽道~香雅道)道路工程,本次招标范围主要包括:道路工程,道路全长342.99米,规划最大宽度40米,道路面积约为7830平方米,道路规划等级为城市次干路;排水工程,铺设排水管道最大管径d1650mm,管质为钢筋混凝土管,最大基坑深度为:4米;再生水管道工程, 管质为球墨铸铁管道,最大管径为DN300,铺设总长度约为507米。照明工程,新建路灯21基,敷设电缆900米,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最大电压10KV;绿化工程,新建绿化面积约6506平方米。交通工程,包括:交通信号灯9套,交通标志7套,交通标线504.61平方米,路名牌8处。本标段投资额为1751.7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中全部内容
2.4 计划工期要求:2017年12月15日 至 2018年11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海河杯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5、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3)安全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专业不限,安全项目经理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并可由副项目经理兼任; (4)正、副、安全项目经理均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5)正、副项目经理均应具备有投标资格的IC卡;(6) 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联合体报名应提供联合体协议 到 天津市河东区红星路79号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二楼建设工程投标服务办公室 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 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7 年 8 月 18 日 至 2017 年 8 月 24 日。
5.2 本招标项目的投标报名截止时间:2017年08月24日16时00分。
6、 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7年08月18日至2017年08月24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 下午 13 时 3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获取文件。
6.3 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6.4 文件不接受邮购。
招 标 人:天津市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董玉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资阳路28号
邮政编码:300190 联系人:耿雅娟 电话:23670785
传 真:23670029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城投建设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师海斌(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宾水西道奥城商业广场A3写字楼三层
邮政编码:300381 联系人:李喆 电话:022-23951395-625
传 真:022-23951131
日期:2017 年 8 月 18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建设工程招标监督管理站受理负责人:石彤
电话:23661595传真:23661595电子邮箱:tjjszbz1@126.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增1号工程建设交易服务中心大厦6楼605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