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包头市沼南大道、站前路东延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项目
项目编号: 包采公〔2017〕5629号
评审日期: 2017年08月18日
公示日期: 2017年08月18日-2017年08月22日
公示期限: 3个工作日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供应商投标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十二条规定;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工程造价咨询****资质; 4、在包头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btzfcg.gov.cn)“办事平台”供应商注册成功,为“有效”状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人名称: 包头市城乡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 包头市黄河大街
采购人联系人: 高建国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包头市青山区万达广场写字楼A座1601
采购代理机构网址:
采购代理机构银行帐号: 150240790178929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行包头市开发区支行
项目负责人: 杨睿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0472-5199096
采购文件: 招标公告.docx
包号 评审日期 中标金额(‰) 中标供应商 地址 备注
A 2017年08月18日 1.15 包头市精捷建筑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包头市青山区富强路17#
中标标的信息
名称 型号配置 服务要求 购买数量 购买单价 购买总价
评审成员: 徐正武 苏静琳 ****华 马智慧 阎丽 高建国 张炜
质疑方式:依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包头市非预算单位采购、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 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内蒙古正源信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7年0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