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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7年上半年电客车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20 15:13:14发布作者:kehu

项目编号    CSJS2017-0968    招标人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类型    房建市政    所属行政区域    长沙市    

发布日期:2017-08-18    点击数:489    【打印】

   

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7年上半年电客车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长沙市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长沙市轨道交通一号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对其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7年上半年电客车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运营期2017年上半年电客车类备品备件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CSGDZZ-201719

3、投资估算:约1273.88万元,其中1号线约196.96万元;2号线约1076.92万元。

4、资金来源:自筹及财政拔款

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6、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供货。

7、质保期:承诺响应用户需求要求。

8、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9、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二、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对长沙市轨道交通1、2号线0级过滤器空气滤芯、粉尘过滤器空气滤芯、闸瓦等474项电客车类备品备件进行采购,具体内容以用户需求书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自主经营、独立核算的公司。

2、投标人须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国税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有一个(含)以上入围业绩,入围业绩是指2014年1月1日以来,须具有累计(不超过3个)合同金额达到600万元(含)以上的轨道交通车辆(合同范围至少包含本次供货清单中的10项内容,且不同种类货物名称)备品备件供货业绩。

不接受联合体、港澳台或境外业绩。入围业绩证明材料以提供的合同为准,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字时间为准。

4、投标人须确保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的状态。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因相关原因被我司函告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与轨道公司项目投标的单位按函告内容执行。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及其他资料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18日至2017年9月21日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为金额:人民币(大写)贰拾肆万元整  (小写)240000元。

2、交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银行到账回单为准。

3、交纳方式: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或网银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投标人获取的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账号

4、投标保证金账号的获取:

4.1 投标人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www.csggzy.gov.cn),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在网页下方点击“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按钮,获取本项目(标段)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可下载或打印),该信息单载明的账号为交纳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账号,请注意保密。

4.2 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交纳,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

4.3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获取的《投标保证金账号信息单》中账号信息准确填写银行账单,投标人可通过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投标保证金”栏目。查询本单位投标保证金到账和退还情况。

4.4 项目出现招标失败(流标或废标)情况的,投标保证金将即时退还至原交纳账户。重新组织招标时,投标人应当重新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并按新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5、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作废标处理。

    六、招标答疑

1、不统一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踏勘。

2、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应于2017年8月23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不署名的方式登录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提出,过期不予受理;澄清与答疑文件(不含问题的来源)于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在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答疑专区”发布。

3、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的任何时候,招标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修改),澄清与答疑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投标人应及时浏览相关网站,掌握招标人对该项目澄清和答疑的发布信息,敬请获得招标文件的所有投标人关注,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人不负任何责任。

     5、招标文件、澄清与答疑文件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布的文件为准。

    七、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1、开标时间和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22日09:00(北京时间)

2、递交文件及开标地点:长沙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279号(岳华路与府中路交汇处)】。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开标验证须提交的资料

4.1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参加的,法定代表人须持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2 开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的,其委托代理人须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署)、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影印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和《投标承诺书》原件参加开标。

4.3 开标验证由现场监委在开标现场进行查验。投标人未按以上要求提交验证资料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并当场退回其投标文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长沙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长沙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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