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源计量仪表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05]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源计量仪表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WZZB-2017-242-1
1、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源计量仪表项目采购已获得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相关文件批准,现通过公开招标,选定供应商。
2、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2.1项目名称: 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能源计量仪表项目采购招标
2.2交货地点: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
2.4招标范围:能源计量仪表
2.5交货日期:签订合同后一个月(货物到达交货地点进行施工安装并满足甲方技术要求后视为乙方完成交货义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及服务的企业
3.1投标人须为制造商,具备如下资格: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一般纳税人证明、开户许可证
(2)投标人**在近三年(2014年-2016年)有同类型设备的成功案例(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投标人需具备支付风险抵押金、遵守赔付规定、并对突发事项具有快速应对及偿付能力。(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
(4)投标人**具备较强的能力和良好的条件,拥有丰富的销售经验及相应的技术人才和设备,有较好的开发能力,保证如期交付货物(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
(5)投标人**具备完善的售后服务能力(提供售后服务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投标人需满足《合同条款》《技术任务书》。(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
(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2014年-2016年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8)代理商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
3.4企业名称不同但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自然人的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的投标。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拒绝。
3.5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本项目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包括投标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现场踏勘、投标预备会、递交投标文件、参加开标会、合同签署等过程,须是潜在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相关文件和表格均应由委托代理人签署,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8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被政府主管部门和一汽集团公司取消投标资格的企业,招标人将拒绝其在取消投标资格的期限内投标。(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承诺书)
3.9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报名
凡有资格的投标人,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告第3条所要求的资料复印件到招标公司登记报名,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复印件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参与投标的本地企业及外省企业可以将报名资料盖公章彩色扫描件发至招标代理机构邮箱(请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进行网上报名,同时须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电话确认相关资料是否合格。
5、请于 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时至11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需投标人以个人或投标人基本账户形式存入收款人指定银行账户,不收取现金)。
7、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7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二楼会议室(长春市锦程大街2769号)。
8、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下列媒体上发布: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
8、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一汽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联系人:****雪
联系电话:0431-85787115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一汽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锦程大街2769#
邮 编: 130011 联系人:倪先生、曲女士
电 话: 0431-85903863、85908804 行号:102241000121
电子邮件:261482934@qq.com 银行帐号:4200222409200014843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驻**汽车集团公司支行
注:招标公告内容如有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不一致之处,以《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