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JW2017-083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三十六批 互感器)二次招标公告.doc
时间:2017-12-15 16:34:56 发布:沈阳铁路局物资处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第三十六批互感器)招标公告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STJW2017-083 )
1.招标条件
本项目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已由铁路总公司批准建设,以《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5〕24号)、《关于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建管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的批复》(物建〔2015〕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铁路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本项目互感器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建设地点: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
2.2项目概况: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新邱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线路全长98.7公里,其中结合线路落坡、绕避采空区新建双线68.3公里,增建**线25.1公里,新建至锦承线联络线3.2公里及电气化、电力、通信、信号、信息及房屋工程。
高台山至阜新至锦州铁路薛家至义县段扩能改造工程,扩能改造后左线长46.019公里,右线长47.225公里。其中新建双线3.05公里,增建**线35.177公里。
2.3招标内容:互感器,一个包件,计划交货期2018年4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
DL-02:互感器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具有法人资格的商;
2)注册资金:DL-02包不少于5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企业社会信誉和财务状况(附2015年和2016年财务审计报告);
4)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5)投标物资**在铁路大中型工程有近三年供货业绩证明,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用户证明的影印件;
6) 投标物资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有CMA和CNAS标志有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近三年依据现行标准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并附《运行业绩证明》(铁路局或铁路公司(广州铁路(集团)公司和青藏铁路公司)主管处室出具的《运行业绩证明》影印件)(有效期为2年)。
7)以上商务、技术资质、相关认证、业绩证明、检验报告等提供复印件的同时,须提供网上查询截屏或可查询的依据(途径)。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12月15日至22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售卖标书仅限工作日),在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249房间)持相关证明材料(本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相应资质证书副本及原件)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授权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注:以上材料及资格条件所需材料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报名手续齐全并符合要求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标书所须材料均须原件并携带一份复印件留存)。
4.2招标文件售价详见附表,售后不退。
标书款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户名:北京中铁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永定路支行
账号:110060779018150040755
投标人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将标书款电汇至指定账号,同时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购买包件号,不接受现金和个人汇款,并且提供相应汇款单据复印件。
4.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18年1月5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1月5日10 时30 分,递交地点为沈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沈阳市浑南新区世纪路1号——21世纪大厦B座,具体开标场地详见一楼大厅当天开标一览表)。
5.2开标时间为:2018年1月 5日10时30分。
5.3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投标保证金:
5.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DL-02包:2万元。
5.4.2投标人须于开标前3个工作日(2018年1月2日)16时前将投标保证金电汇(须在汇款单据上注明招标编号及投标包件号)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同时持汇款凭证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收款单位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物资供应段确认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沈阳物资供应段出具“沈阳铁路局投标(谈判)保证金收取确认单”,投标人将确认单与投标文件一同递交招标人(无投标保证金确认单,招标人有权拒收投标文件)。
5.4.3委托开具确认单:特殊情况下投标人可出具委托函,由招标代理机构代为开具确认单。5.4.4注意事项:投标保证金**且只限于由投标人注册的基本账户提交,不得“差额”或“超额”提交。投标保证金不得交叉替代使用,多个包件或多个项目的投标保证金应按项目、包件分别提交,办理相关约定手续
5.4.5投标保证金指定收款账号信息如下:
单位名称:沈阳铁路局沈阳物资供应段
地址:沈阳市皇姑区三洞桥克俭公园东侧入口;电子地图搜索沈阳市皇姑区阿里山路8号(克俭公园)2号楼-2楼财务科213室
开户银行:工行沈阳铁路支行
账号:3301002229249048606
联系人:孙丽艳
联系电话:024-62080701、62080702
5.4.6出现以下情况认定投标保证金无效,不予开具“沈阳铁路局投标(谈判)保证金收取确认单”:
⑴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投标保证金提交至招标人指定的财务账户的;
⑵未按规定从其注册的财务账户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⑶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不足或超出的。
5.5 投标人报名后不能按时参加投标,应在开标前3日书面告知招标人,说明理由。如果没有提前的书面告知,且无故不参加投标,影响到招标人正常开标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铁路建设工程网、沈阳铁路局物资公开采购网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商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辽西工程建设指挥部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凌河区和平路五段四号
邮编:121000
联系人:相清华
电话:13909827170
电子邮件:39537312@qq.com
2017年12月15日
序号
包件号
包件名
物资设备名称
计量单位
需求数量
交货时间(开始)
交货地点
交货状态及条件
收货单位
售价
1
DL-02
互感器
220KV电压互感器
台
6
2018年4月1日
八角台牵引变电所施工现场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武汉电化局
200元
2
220KV电流互感器
台
6
2018年4月1日
八角台牵引变电所施工现场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武汉电化局
3
220KV电压互感器
台
18
2018年4月1日
新邱-义县施工现场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十九局
4
220KV电流互感器
台
18
2018年4月1日
新邱-义县施工现场
验收合格车板交货
十九局
合计
48
招标公告附表
相关公告: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