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市区长港路(江汉路-红星路)路侧维修工程已由沙市区采购办以2017158(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胜利街街道办事处,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比例为 100% ,采购人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胜利街街道办事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沙市区长港路(江汉路-红星路)
2.2工期:45日历天
2.3招标范围:完成沙市区长港路(江汉路-红星路)路侧维修工程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工作;详细内容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
2.4项目预算:131 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竞标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类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派的五大员必须在省建筑市场监督与诚信一体化平台备案证明,并提供项目班子配备人员社保参保证明;
3.3具有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网员证;
3.4必须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查询记录截图加盖单位公章);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工程采用无记名报名。凡有意参加竞标者,于2017年9月5日至2017年9月11日公告期间,将文件费缴纳至下列账户(应注明参与竞标的项目及以银行回单日期为准,超过上述公告日期及无项目名称的银行回执无效,竞标人必须以个人名义缴费,不得使用竞标人单位名称);文件工本费200元(含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此费用概不退还;
4.2、竞标人于公告期间每天上午9:00-11:00时,下午15:00-17:30时凭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在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3室)获取招标文件。
4.3开标时请竞标人出示银行缴费的回执单(回执单上不得出现竞标人单位名称,否则文件将被拒收),否则不予参与本项目的开评标。
4.4、账户名称、开户行及账号
账户名: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湖北银行沙市支行
账号:130300120100013273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28日09时30分,地点为沙市区政府采购中心(沙市区长港路100号9栋201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沙市区人民政府网
(网址:http://www.shashi.gov.cn/index.php/zhengfucaigouzhuanti/)上发布。
7.询问和质疑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询问和质疑。提出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8.联系方式
采购人: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政府胜利街街道办事处
联系人:高主任 电 话: 13997640088
招标代理:湖北楚元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文艳容 电 话:135546199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