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水泥路工程
发布时间:[2017-08-28]
招标公告
JLHSZB17-49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水泥路工程已由松原市宁江区财政局以松宁财农指[2017]14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标段划分
2.1 工程名称: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水泥路工程
2.2 建设地点: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内工程量,详见图纸;
2.4 招标控制价:约60万元;
2.5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7年9月23日,计划竣工日期2017年10月31日,总工期39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企业近三年具有同类或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6 外省施工企业按照吉建管〔2016〕1号、吉建管〔2015〕50号文件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7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8 关于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的问题,执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8月28日至2017年9月1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许可证副本、组织代码证副本(组织代码证未与营业执照合证的,需提供组织代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及复印件,要求授权人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项目经理注册证及***考核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以上证件复印件盖公章,报名人在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9月18日9时00分,地点为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有效投标人数不足法定人数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民委员会
地址:松原市宁江区大洼镇廿家子村
邮编:138000
联系人: 孙百成
电 话:15943802939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宏晟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松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厦门街1155号
邮编:138000
联系人:夏德才
电话:13894129918
2017年8月28日